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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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西 | 城市 | 南宁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根据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化赋能医保改革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
公开比选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单位2家,作为我局2024年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立项咨询设计、编制商用密码及信创应用建设方案、等保预定级、政府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编制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审批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确保项目分别顺利通过立项批复,完成预算投资评审。
三、预算金额和计费标准
总计费用不超过24万元。每个项目设计费用不得超过桂财建〔2023〕102号文件“设计费(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
四、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信息化项目立项咨询设计服务累计达24万元(包含累计金额已接近24 万元,剩余额度已无法满足信息化项目安排),以上满足任一条件且所有报审项目已获国家或自治区审批部门审批、预算投资评审后服务期截止。若已到 2024年12月31日,仍有指定信息化项目处于审批过程未获最终批复的,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对应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最终批复。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服务商。
(三)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单位对全国和各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了解情况(格式自拟)。
(七)比选单位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内容如下: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公司注册资金;
2.咨询设计服务方案,以及项目管理体系、概预算编制、进度保障、质量保障、服务响应时间和承诺等(格式自拟);
3.资信及获奖情况;
4.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已承接的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业绩一览表,提供委托协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5.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及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比选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它材料。参加比选的服务商报名时须按顺序准备纸质比选材料,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递交比选材料的,我单位有权不接受报名,且比选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七、比选费用
本比选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提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二)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408室。
(三)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报名无效。(送达时间以比选服务商送达响应文件签到时间为准)
(四)比选文件一正五副,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比选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或者逐页盖章),并以密封方式现场递交。
九、比选方法
将根据对比选服务商的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材料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分值由高至低排名,入围我局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单位。我局不对各单位未入围原因进行解释。
十、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老师
(二)联系方式:0771-5893831
(三)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408室
(四)监督及投诉:0771-5727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
公开比选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单位2家,作为我局2024年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前期咨询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立项咨询设计、编制商用密码及信创应用建设方案、等保预定级、政府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编制服务。根据国家、自治区审批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确保项目分别顺利通过立项批复,完成预算投资评审。
三、预算金额和计费标准
总计费用不超过24万元。每个项目设计费用不得超过桂财建〔2023〕102号文件“设计费(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
四、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31日或完成信息化项目立项咨询设计服务累计达24万元(包含累计金额已接近24 万元,剩余额度已无法满足信息化项目安排),以上满足任一条件且所有报审项目已获国家或自治区审批部门审批、预算投资评审后服务期截止。若已到 2024年12月31日,仍有指定信息化项目处于审批过程未获最终批复的,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对应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最终批复。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服务商。
(三)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单位对全国和各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了解情况(格式自拟)。
(七)比选单位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内容如下: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公司注册资金;
2.咨询设计服务方案,以及项目管理体系、概预算编制、进度保障、质量保障、服务响应时间和承诺等(格式自拟);
3.资信及获奖情况;
4.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已承接的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业绩一览表,提供委托协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5.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及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比选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它材料。参加比选的服务商报名时须按顺序准备纸质比选材料,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递交比选材料的,我单位有权不接受报名,且比选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七、比选费用
本比选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提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二)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408室。
(三)比选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不予受理,视为报名无效。(送达时间以比选服务商送达响应文件签到时间为准)
(四)比选文件一正五副,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比选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或者逐页盖章),并以密封方式现场递交。
九、比选方法
将根据对比选服务商的资质、人员配置、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材料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分值由高至低排名,入围我局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单位。我局不对各单位未入围原因进行解释。
十、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gxzf.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老师
(二)联系方式:0771-5893831
(三)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2号楼408室
(四)监督及投诉:0771-5727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