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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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商洛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 | |
采购单位 | 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①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08时5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CS(2024)07号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4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8,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陕西省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①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8时5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第二税务分局办公楼五层临河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柞水县县政府机关大院党政楼九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柞水县第二征收分局办公楼五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采购需求(事务局)(1).docx
竞争性磋商公告(事务局).docx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①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08时5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CS(2024)07号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买第三方服务(安保、保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48,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8,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保安服务 | 政府大院服务 | 24(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748,800.00 | 74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陕西省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①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响应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磋商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向采购人所在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8时5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第二税务分局办公楼五层临河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柞水县县政府机关大院党政楼九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柞水县第二征收分局办公楼五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采购需求(事务局)(1).docx
竞争性磋商公告(事务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