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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一茗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阴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3年8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修正为:最高投标限价: 3381.7986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  3024.7386万元,工程设计费用为   59.46 万元,设备购置费(暂估价)为 297.60万元,设备购置费(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不得调整。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及其相关解释文件。设备为与建筑工程同步施工安装的教学专业设备及厨房专用设备。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现修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t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t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5%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件 附件2-4: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未编制。现编制如下: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EPC)  
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1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3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定标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四所学校校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场地原有建筑面积3000.00㎡,总建筑面积9101.67 ㎡,其中:湘临中学拆除场地原有建筑1500.00 ㎡,新建3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189.59 ㎡;沙田中学新建4层教学楼 1栋,建筑面积1341.04㎡;南湖四中拆除场地原有建筑1500.00㎡,新建4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607.43 ㎡;南湖长丰学校新建 4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923.61㎡。配套完善设备设施、道路、绿化、室外雨污排水等基础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图纸、上限清单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项目定标方式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3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定标方式,即“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三、具体实施方案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
1.票决方式:票决方式为直接票决。
2.定标操作细则:
(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至少3人以上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管理单位派监督人员全程参与评定分离工作的监督,监督人员为相关单位纪检部门、审计等非业务部门的人员 2 名,定标完成后以上人员在定标报告上签字。
(2)召开定标会议:
主持人:湖南一茗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1.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监督委员、定标主任委员、成员名单。
2.宣读定标纪律。
3.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
4.招标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及复核情况,招标人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
5.定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查阅有关中标侯选人的投标文件及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
6.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7.唱票。宣读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
8.定标。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3)定标纪律
1.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定标工作,在定标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各评委独立为本工程提供定标意见,并对自已的定标意见承担责任。
2.定标委员会委员与各中标候选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定标客观公正的,应主动回避,招标人补充相应委员。
3.严格遵守定标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定标情况及涉及中标候选人商业秘密的信息。
4.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不正当竞争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
5.在定标活动中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定标会议的顺利进行,需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组建,除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外,定标委员会成员需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2.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定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将手机关机,并在定标过程中,不得将手机拿出。
3.监督人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定标结束后,定标资料均由招标人统一密封保存。
 
附件一:廉洁自律承诺书
附件二:定标监督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定标委员会委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四:票决定标投票表
附件五:定标委员会委员定标投票统计表
附件六:定标报告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本人作为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EPC) 项目定标委员会委员,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定标,并对定标意见承担责任。
3.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定标纪律,不私下接触中标侯选人,不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泄露定标会议的任何情况。
4.严格遵守定标回避制度,当发现自已与投标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时,主动回避。
5.自觉抵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6.自觉服从监督部门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定标监督人员情况登记表
招标人
湘阴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一茗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名称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  
定标时间
2023 年   月   日
监督委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到场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招标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盖章:

 
 
日期:2023年 月 日
定标委员会委员情况登记表
招标人
湘阴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一茗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名称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  
定标时间
2023年 月   日
招标文件要求
定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定标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到场情况
备注
(主任委员、成员)
1
 
 
 
 
 
 
2
 
 
 
 
 
 
3
 
 
 
 
 
 
4
 
 
 
 
 
 
5
 
 
 
 
 
 
招标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盖章:

 
监督人签字:            、           
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定标委员会专家有关专业技术证件
票决定标投票表
 
工程名称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
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人及理由
投票推荐中标人为:
投票理由:
 
 
 
 
 
 
 

 
定标委员签字:                        
2023年 月 日
 
 
定标委员会委员定标投票统计表
 
项目名称: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
定标委员
中标
候选人
 
 
 
备注
 
 
 
 
主任委员
 
 
 
 
 
 
 
 
 
 
 
 
 
 
 
 
 
 
 
 
得票数



 
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委员(签名)
 

 
主任委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          
 
日期:2023年月日
 
定标报告
工程名称
湘阴县南湖四中、南湖长丰学校、湘临中学、沙田中学新建校舍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概况
拆除场地原有建筑面积3000.00㎡,总建筑面积9101.67 ㎡,其中:湘临中学拆除场地原有建筑1500.00 ㎡,新建3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189.59 ㎡;沙田中学新建4层教学楼 1栋,建筑面积1341.04㎡;南湖四中拆除场地原有建筑1500.00㎡,新建4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607.43 ㎡;南湖长丰学校新建 4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923.61㎡。配套完善设备设施、道路、绿化、室外雨污排水等基础设施
定标时间、地点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序)
 
公示时间
起    止
定标委员会、及定标监督人员名单
附:定标监督人员情况登记表、定标监督人员情况登记表
 
定标方法
见招标文件、定标方案
定标过程
基本情况:
 
投票情况:
 
异常情况:
 
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中标人:
理由如下: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情
 
个人保留意见
姓名:      
在定标委员会中担任的工作:      
个人保留意见:  

主任委员签字:              定标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招标人签字盖章:             代理机构签字盖章:
本报告应报招标人内设(或上级)的纪检监察机构(或督查机构)备案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t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t承接过合同额不小于1690万的房屋建筑类 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修正为:t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含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660万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1)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①个数:□0个  □1个  t2个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t 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 236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现修正为:t 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含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325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未填写相关内容。现修正如下: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的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二、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
(一)本工程的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二)设计总则
(1)设计单位在承担工程设计的任务过程中,应投入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手段及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按业主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阶段设计任务。
(2)除本合同服务范围的设计内容外,还应包括本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接口配合;包括本合同内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包括设计审查意见的落实及按照规划要求等意见修改设计。
(3)遵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流程,满足各级审查技术要求,通过各级技术审查,得到正式的书面认可。
(4)各种设计质量和技术要求经业主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5)设计文件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技术措施无差错,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
(6)设计中采用的基础资料齐全、可靠,符合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计算正确,计算结果可靠。
(7)投标人应按业主制定的技术作业表规定的时间进行接口配合设计。
(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成果包括:设计文本及相应电子文件。
(四)技术文件编制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根据现场情况,图纸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满足指导施工、核算工程造价的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三、设计编制依据及基础资料
(一)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
(二)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并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中标合同上限价;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 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及施工,确保所供材料设备质量和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80 号令保修。
(四)技术资料: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 30 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四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竣工资料包括(不限于):
1 开工报告;
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4 材料出厂合格证;
5 主体结构验收记录;
6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7 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
8 主要材料检测报告;
9 主要材料实验报告;
10 外购件出厂合格证;
11 竣工报告;
12 竣工验收单;
13 竣工图。
其他湖南省及岳阳市规定及业主要求提供的资料。
四 、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或者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技术要求及有关技术指标。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注:请已下载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单位,重新在“答疑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 2223693
招标人:湘阴县教育局;
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江东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一茗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东茅路与嵩焘路交界处众力金都14楼1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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