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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高速公路10KV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工程(鹤塘段、杉洋段、吉巷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17〕1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资本金及宁德市筹集,出资比例为35%及65%,招标人为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起于宁德市焦城区七都镇六都村,与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相接,经石后乡、洋中镇进入古田县境内,经大甲镇、杉洋镇、鹤塘镇,终于吉巷乡吉巷村,接屏南至古田高速公路,全长70公里。全线设六都(枢纽)、洋中、大甲、杉洋、鹤塘、吉巷、吉巷(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及洋中、鹤塘2处服务区,同步建设6处落地互通连接线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鹤塘段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总长15.814公里,从110KV大甲变10KV间隔引出一回YJV22-10KV-3*300电缆至新立#1杆,而后沿宁古高速规划路沿线架空导线架设至洋中石后隧道出口。②杉洋段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总长 16.2公里,从110KV大甲变八一线933线路#027杆引出一回YJV22-10KV-3*300电缆至10KV大甲线#1杆,而后沿宁古高速公路沿线架空导线架设至宝桥大桥附近。③吉巷段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总长6.118公里,从吉巷35KV变沿站内电缆沟及本次新建电缆排管敷设ZC-YJV22-8.7/15kV-3*300高压电缆约0.27km,而后沿宁古高速规划路沿线架空导线架设至昆边大桥附近。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1500万元(大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5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51/P1036-2019)》,且具备送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且凡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以外的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办理好相关手续(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
3.6 其他资格要求:3.7.1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8日00:00:00至2022年10月13日 23:59:59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j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高速公路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V3.6.2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fj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jggzyj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北街道天王路5-8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77 8811,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楼五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fjggzyjy.cn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地点: 宁德市蕉城北大路30号
电话: 0593-27681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联系电话:0591-8783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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