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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采购包1)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4053100037
项目名称: 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建设单位: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条件
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HH(2024)0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面积不低于33.81万亩,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核查面积0.3万亩。
范围 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采购包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12 09:30
开标地点
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3室

其他
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采购包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报名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HH(2024)0082.项目名称:丰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采购包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不超过0.5元/亩 5.项目需求:含凤城街道、师寨镇、欢口镇、首羡镇、顺河镇、常店镇、赵庄镇。第三方核查费用按不高于0.5元/亩计算,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面积不低于17.5万亩,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核查面积不低于1050亩。核查费用按最终确认的面积进行进行结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6.本项目划分为两个采购包,本次磋商为采购包1.采购包1:含凤城街道、师寨镇、欢口镇、首羡镇、顺河镇、常店镇、赵庄镇。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面积不低于17.5万亩,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核查面积不低于1050亩。采购包2:含华山镇、梁寨镇、范楼镇、大沙河镇、宋楼镇、孙楼街道、王沟镇。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面积不低于17.51万亩,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核查面积不低于1950亩。注:本项目可以同时报名2个采购包。采购包1、采购包2依次进行磋商评审,经评审后同一供应商只允许成为一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7.项目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2室3.获取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能到现场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jshh666888@163.com邮箱,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启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化冉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2室(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四)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徐州市丰县南苑东路31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恒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2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江苏恒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徐州市丰县南苑东路31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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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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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恒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E座312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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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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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jshh666888@163.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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