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桥桥梁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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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凌志桥桥梁工程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凌志桥桥梁工程 JSZC-320507-HHSZ-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5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HHSZ-C2024-0002
项目名称:凌志桥桥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40.019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为做好企业服务,方便企业进出,在凌创科技项目西侧河道新建一座桥梁,跨越南狭泾河道与诚泰路相连,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及相关道路、驳岸、绿化等配套工程。现状诚泰路宽约8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边距现状驳岸为4.8-6m,拟建桥梁作为凌创厂区的主出入口,与诚泰路平顺相接。为保证南狭泾的过水断面不被压缩,拟采用1跨18m简支梁桥。 为确保梁底净空高度,与桥梁顺接段诚泰路须同步改造约40m道路。
拟建桥梁为单跨18m简支板梁车行桥,净宽17m,两侧各设置0.5m宽防撞护栏,正交。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梁采用120cm钻孔灌注桩接盖梁式桥台。桥头两侧接坡段道路接顺。
合同履行期限:
15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参采购文件规定相关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7-1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268号
联系人:张成龙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恒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开发区嘉元路38号13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