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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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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
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增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PDBCCC-2023-YY-F2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
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2个包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 (002)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注册且开展催收业务至少三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 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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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型 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 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同一家银行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 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注:
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9.营业执照范围需符合承接银行信用卡类催收业务或者委托、代理催收性质服 务的标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 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10.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11.无征信不良记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 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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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14.仅限总公司/总所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分所投标。“2023-
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项目”入围厂商不得参加,其余库内供应 商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则提前结束现有合同(采购合同内约定原合同同步终止);如未中标,则当前合同仍然有效(自然到期),项目引入后可服务全国;15.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分公司均需提供),需提供产权 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 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 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 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
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 ca.gov.cn/)年审截图;
(002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注册且开展催收业务至少三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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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6.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型 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 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同一家银行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 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注:
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9.营业执照范围需符合承接银行信用卡类催收业务或者委托、代理催收性质服 务的标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 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10.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11.无征信不良记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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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
13.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14.仅限总公司/总所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分所投标。“2023-
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项目”入围厂商不得参加,其余库内供应 商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则提前结束现有合同(采购合同内约定原合同同步终止);如未中标,则当前合同仍然有效(自然到期),项目引入后可服务全国;15.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分公司均需提供),须提供产权 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 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 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 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 p://www.cnca.gov.cn/)年审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1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iyuezhaobiao@vip .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中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报 名包件一/包件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楼邮寄方式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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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室号:803 134 0289 七、其他
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
一.招标编号:SPDBCCC-2023-YY-F26
二.招标内容:投标人可针对招标人提供的2个包件(0-
90天(含)、90天以上)逾期阶段信用卡账户提供非诉催收业务。
三.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需求说 明书。
四.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和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可以兼投兼中,即:拟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包件一和包件二,并可以 同时成为包件一和包件二的中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0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1-
09,每天上午9: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扫 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iyuezhaobiao@vip.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中 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包件一/包件二)。
具体资料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和开展催收业务3年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 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的声明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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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3个年度审 计报告或报名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7)公司简介电子版(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pdf版本);8)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需为投标截至前6个月;
11)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1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且近 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13)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 记录;
14)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 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 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15)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 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 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 00万元(如合同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元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元,请提供框架合同 复印件及相应银行流水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家银行合 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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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
注:
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16)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 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18)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9)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 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 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 要求,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2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 p://www.cnca.gov.cn/)年审截图。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 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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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606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邮件 通知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报名邮箱。
单位名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上海外滩支行
账号:31001574000050012361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 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 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 一.招标编号:SPDBCCC-2023-YY-F26
二.招标内容:投标人可针对招标人提供的2个包件(0-
90天(含)、90天以上)逾期阶段信用卡账户提供非诉催收业务。
三.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需求说 明书。
四.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和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可以兼投兼中,即:拟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包件一和包件二,并可以 同时成为包件一和包件二的中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0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1-
09,每天上午9: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扫 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iyuezhaobiao@vip.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中 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报名包件一/包件二)。
具体资料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和开展催收业务3年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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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 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的声明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6)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3个年度审 计报告或报名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7)公司简介电子版(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pdf版本);8)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需为投标截至前6个月;
11)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1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截图,且近 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13)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 记录;
14)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 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 截止日)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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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 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 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 00万元(如合同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元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元,请提供框架合同 复印件及相应银行流水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家银行合 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 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
注:
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16)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 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18)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9)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 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 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我行要 求,且可供我行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 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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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 p://www.cnca.gov.cn/)年审截图。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 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606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邮件 通知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报名邮箱。
单位名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上海外滩支行
账号:31001574000050012361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 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 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yiyue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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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张
印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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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目录表(报名包件:包件1/包件2)
序 号证明材料响应内容,证明文 件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 证合一复印件,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和开 展催收业务3年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报名资料第()页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最近3个月内 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见报名资料第()页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 章);见报名资料第()页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 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的声明函;见报名资料第()页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见报名资料第()页
6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 2年)3个年度审计报告或报名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 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见报名资料第()页
7公司简介电子版(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pdf 版本);见报名资料第()页
8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见报名资料第()页
92023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见报名资料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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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需为投标截至前6 个月;见报名资料第()页
11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 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见报名资料第()页
1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 单”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见报名资料第()页
13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近三年(从2 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见报名资料第()页
14提供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且近 三年(从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记录;见报名资料第()页
15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2家银行类金融机 构(必须为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 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 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如合 同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元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标明收取的服务费金额≥100万 元,请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及相应银行流水或发票等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家银行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 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合同仍 按照1家计算);见报名资料第()页
16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 内的委外催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见报名资料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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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 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见报名资料第()页
18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 司)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 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见报名资料第()页
19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 合同,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 像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 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可供 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 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见报名资料第()页
2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 年检期限的,需提供近半年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年 审截图;见报名资料第()页

注:以上资料请自查,报名资料中是否均提供。
报名资料中第19条,按照以下表格格式提供资料:
投标人总部及各地分支机构信息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总 /分公司)注册地 址覆盖城市可提供人力(数)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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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非总部网点须为分公司资质,律所非总部网点须为分所资质,有相应资质 文件,分部要求有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要求:分公司资质中带有“为总公司 承揽/承接业务”类字样,且总公司经营范围符合资质营业执照要求。
2、总公司及分支机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证明和办公场地照片。具有完备的办 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
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
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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