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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 主体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邀请各单位就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进行投标。 一、招标范围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概况: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TF(07)2023-16号地)块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为全住宅项目,共计18栋住宅,项目净用地约为43984.81㎡,总建筑面积约为131247.56㎡,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87900㎡: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87494.8㎡,公共配套约为405.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512.56㎡,地下总建筑面约为37835㎡。上述各面积数据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准的相关规证、实际施工图面积为准。 1.3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3.1 建筑工程:基础土石方、地基处理、抗浮措施、基础(包括设备基础)、主体(包括结构和建筑、含装配式构件制作及安装)、楼地面、屋面、室内初装修(需达到土建移交强控标准)、消防楼梯间、总平及周边基坑回填、房心回填、地下室设备房回填等、规划验收后达到交房给小业主的整体结构及建筑改造等建筑工程相关内容; 1.3.2 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公区预留预埋、室内批量精装预留预埋、其它安装工程(如示范区消防工程)、规划验收后达到交房给小业主的整体安装改造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安装工程相关内容; 1.3.3 室外工程:蓄水池结构、雨水调节池、排水沟、规划验收后达到交房给小业主的室外工程改造等; 1.3.4 总承包管理、配合:本项目内的各项分包工程的配合及管理(包括:土方支护降水、保温涂料线条、门窗栏杆百叶、公共部位精装修、批量精装修、幕墙及其相关专业分包、消防、弱电、市政水电气、电梯、园林景观、室外综合管网、等全部相关工程的管理、配合)。 1.4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1.5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1.6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技术符合商务最低价,技术符合商务最低价中标,即技术标评审合格,商务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组合最低价中标(一轮开标、定标)。 1.7工期要求 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 10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上所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暂定工期、楼栋计划、及排布平图如下(如有出入,以甲方通知为准,春节期间要求总包方正常施工),绝对工期为444个日历天。 竣工备案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此竣工备案时间包含批量精装工期。 本工程暂定总工期为444个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上规定的日期为准。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招标资格条件。 3.1 法人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成立时间:5年以上; 3.4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0万元; 3.5 业绩要求:202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2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3.6 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等级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土建施工员不少于6人,安装施工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检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2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资料员(档案管理员)不少于2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8财务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全本)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注:须将每年的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进行明示,并加盖公章。 3.9 信誉要求 3.9.1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信誉要求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若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有违反调查文件规定的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9.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则废除。 3.10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3.10.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3.10.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10.3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3.10.4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3.10.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10.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社部令第45号); (21)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本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1信誉要求: 3.11.1 无法院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11.2 未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 3.11.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信用报告内无失信记录; 3.11.4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 3.11.5 投标人近三年在项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官网上无警示或处罚记录; 3.11.6 一年内未出现包括讨薪、欠薪、严重安全事故等失信情况; 以上3.11.4、3.11.5、3.11.6项,投标人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且招标人一旦査出不符合直接否决。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3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50万元。响应保证金收取节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发放招标文件前,并于招采管理系统中发标阶段确认投标人缴纳情况。 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须从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仙树南路支行 账号:51050148855700000342 银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和韵南路233号 其他要求:递交保证金时,需标注“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住宅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字样。 3.14本次的付款方式: 供应商付款方式为供应链金融工具付款(包含但不限于ABS或反向保理、商业票据、依靠总包方信用开展的融资产品等),包括公开市场ABS、人民金服、中信银行商票e贷和东亚银行再保理等,主推依靠核心企业(总包方)信用为中心供应链金融产品。付款期均以达到付款节点起算,付款方式由甲方确定,供应商应予配合。 四、报名要求及截止日期: 4.1 有意向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公开招标报名材料》。 4.2 本公告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3 报名人需提交初审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需填报《公开招标报名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版)并作为附件上传中交地产招采平台及指定邮箱,提交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B座 联 系 人(城市公司):张女士 联系电话(城市公司):13348985135 邮箱地址(城市公司):zhangrong@cccgrealestate.com 六、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 附件目录: · 附件1:公开招标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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