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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西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审批〔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3-410303-04-01-41188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西工工施招标(2024)003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代码:2403-410303-04-01-411883;
2.3、项目编号:西工工施招标(2024)003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西工政采招标-2024-14
2.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包含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两部分,利用现状滨河北路实施道路提升改造;
一标段:包括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
二标段:包括洛阳市滨河北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
三标段:主要包含对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定鼎路段原道路红线内植物及两侧道路施工围挡区域所占绿地内长势较好植物进行起挖、运送、场地整理、栽植、支撑、养护至业主指定区域绿地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招标规模: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本次改造包含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段和七一路至定鼎路段,项目主要涉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2.7、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8元;其中一标段:12954630.11元;二标段:19625560.80 元;三标段:1310966.97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一标段: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涧河桥至御博路段
二标段: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七一路至定鼎路段
三标段:洛阳市滨河北路(涧河桥至御博路、七一路至定鼎路)拓宽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移植
2.9、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三标段:60日历天;
2.10、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1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参与本项目第一、第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第三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揽项目合同的相应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3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标段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4日0:00至2024年06月11日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个标段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2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4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街道中弘中央广场8-13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洛阳市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西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电  话:0379-63892836
2024年 06 月 03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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