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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项目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项目 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H-10-罗屿1112-202405006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涉及项目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 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进度款及集中采购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砼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本工程位于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东吴港区由东吴、罗屿、盘屿三个作业区和湄洲岛作业点组成。其中罗屿作业 区利用罗屿岛围填造陆形成,北起罗屿岛北侧,南至白屿南端,东与塔林隔水相望,西侧紧临湄洲湾主航道,地理坐标约为东 经 119°00′09″~119°01′55″,北纬 25°09′37″~25°11′54″。环岛屿天然岸线长度 5.6km,西侧主槽水深 15-25m,具有良好的 建设大型深水泊位岸线资源。本工程位于罗屿岛北侧岸线,西侧与 10 号泊位相邻。工程地理概位25°11′17″N,119°1′0″E。11号12号泊位码头岸线长度526m,结构形式为重力式沉箱结构,11号12号泊位工程新建2个15万吨级散货泊位(需利用相邻 10 号泊位 142 米岸线靠泊),并同步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985 万吨。
项目承包范围
1)施工范围: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包括11号和12号泊位码头基槽开挖、抛石基床、沉箱及胸墙(含12号泊位与13号泊位 过渡段)等的建设;二期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港池疏浚、码头墙后抛石棱体及码头后轨、码头面层及构筑物、装船泊位廊 道、变电所、污水池、导助航设施及配套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
2)工期要求
一期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720日历天,开工后240日历天内完成首节沉箱安装;开工后630日历天 内完成码头水工主体(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起算)。
二期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660日历天,开工后 45 日历天内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开工后 135日历天内完成停泊水域疏浚施工(自总监理
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起算)。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用数量备注
SPT-01 SPT-021混凝土C1511
2混凝土C204
3混凝土C3046
4混凝土C40泵送26424
合计26485
5混凝土C15504
6混凝土C202248
7混凝土C2569
8混凝土C30泵送1955
9混凝土C35263
10混凝土C4011306
11混凝土C40水下泵送1432
12抗渗混凝土C40P62740
13抗渗混凝土C40P82119
14路面抗折混凝土弯拉强度4.0Mpa1933
15路面抗折混凝土弯拉强度5.0Mpa3457
合计28026

包件号:SPT-01、SPT-0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纳税人身份;信誉良好,未受过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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