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份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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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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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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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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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 将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 4 年 10 月 -2025 年 3 月份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采购单位名称: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 4 年 10 月 -2025 年 3 月份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
本项目主要是择优选择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副食品,种类主要包含肉类、果蔬类、水产类、禽蛋类、 糕点类、 牛奶饮品类、干货调料等,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配送及相关服务等。供应地点为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大华办公区(金平区大华路 11 号)及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澄海办公区(澄海区外经大楼)。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3910 00.00 元,每月按实结算。
五 、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六、服务期限: 202 4 年 10 月至 202 5 年 3 月。
七、供应商资格:
(一) 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该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报名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 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 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 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需求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 1 《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综合保障部(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 11 号主楼二楼)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九 、联系人 : 霍 同志 ; 联系 电话: 0754- 87266264
十 、报名截止时间: 202 4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1 : 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202 4 年 9 月 1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