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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网络运维管理平台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鹤山市人民法院网络运维管理平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M-2024-111
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网络运维管理平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智能管理中心平台对鹤山市人民法院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监控摄像头进行集中化管理进行全面的集中监控和统一管理,采用租赁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含授权)、扫描网关、网管一体机等基础设施的方式,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提供网络运维管理平台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期为三年,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网络运维管理平台

1
实现通过智能管理中心平台对法院150多台网络设备、5台服务器、200多支监控摄像头进行集中化管理进行全面的集中监控和统一管理

注:1)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软硬件等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含授权)、扫描网关、网管一体机等,并负责所有设备的集成安装、系统调试等。
     2)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产品到货,软硬件安装部署、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及交付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完成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及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并获取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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