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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CGZ0201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CGZ02015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付款方式第五个节点“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97%(支付前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全部工程价款)”该付款节点是否是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 100%?

答:该付款节点是扣除建筑安装综合成本的3%或中标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等形式后,支付至审计定案总购买价格的 100%

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是多久?

答:24个月。

3.“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明确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以及后续中标人需承担设计费金额?

答:地块一审图总建筑面积:224685.71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单位为:31.84元/平方米;合计设计费总价款:7153993.01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地块二审图总建筑面积:185016.41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单位为:31.84元/平方米;合计设计费总价款:5890922.49元。需本次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上述两个地块的设计任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人,并签订合同。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4.项目建设协议中第十四条第3条“3.乙方在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后,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进行最终财务结算。甲方收到书面申请后,90 日内进行最终房价款财务结算。”请问申请最终财务结算除了竣工验收备案证还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答:按长丰县相关县直部门要求提供材料,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竣工图、清单、施工资料、审计报告、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等。

5.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报价要求中的第2条购买价格中“项目竣工结算时,最终结算价格中住宅建筑面积(含住宅底层架空部分面积)以在长丰县不动产中心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且具有法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书》中住宅建筑面积(含住宅底层架空部分面积)为准,住宅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但在项目建设协议中第十四条第2条“项目竣工结算时,最终结算价格以在合肥市房产局委托的且具有法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所出具的《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书》中单体住宅总计建筑面积为准,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未提及架空层,请问住宅底层架空部分面积是否属有偿回购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报价要求中的第2条购买价格中“项目竣工结算时,最终结算价格中住宅建筑面积(含住宅底层架空部分面积)以在长丰县不动产中心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的,且具有法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面积实测报告书》中住宅建筑面积(含住宅底层架空部分面积)为准,住宅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土地出让招标中第六条其他中第8条“CF202322 号地块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地块二(凤麟路与康乐东路交口西北)同步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 5400 ㎡的 15 班幼儿园及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 1200 ㎡的 6 班托育机构。”CF202322 号地块未在本次招标范围,所要求的配建是否需中标人完成?

答:本项目为CF202320 号地块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地块三(用地面积约 4798.96 ㎡)同步配建一座社会停车场。施工内容按规划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项目建设全部费用包含在本次回购价格中,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7.地块一投标文件中2.2.2(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中购买价格投标报价的部分,约定最高回购价为8154.21元/平方米,依据评标办法,计算得出最低回购价为8154.21-20.9*19=7757.11元/平方米,与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四点报价要求中约定的“最低成本,按住宅面积测算综合回购价7736.26元/平方米”前后歧义。购买价格投标报价部分,是否按评标办法计算得出的7757.11元/平方米即得满分(20分)?

答:降幅如下:8154.21—20.9*19=7757.11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为7757.11元/平方米(含)至7736.21元/平方米(不含),得19分;

降幅如下:8154.21—20.9*20=7736.21元/平方米,如投标人报价7736.21元/平方米(含)以下的,得20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第二章土地出让招标的竞买人资格中要求“投标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请问若投标人的子公司具备上述资质要求,是否投标人就视同具备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认同。

9.政府支付的回购资金是否需要监管?若需监管,请明确监管办法。

答:监管,参照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10.本项目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贷款?

答:本项目土地不可以抵押贷款;

11.本项目为带施工图招标,是否已有规划方案批复?

答:本项目规划方案已批复。

12.本项目内的所有公共配套的交付标准是什么?是否是毛坯交付?各公共配套最终移交单位是否均为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答:公共配套的交付标准按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3.本项目地块内“三通一平”需乙方自行解决,请提供本项目各市政基础配套(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接驳位置和方案,并明确各项收费标准。

答:投标单位需自行现场勘查,接驳位置和方案具体需咨询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单位。项目回购价格中包含上述费用。

14.招标公告中条款“中标人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将地下机动车库、商业用房、附属用房、物业用房等公建配套以及为该项目服务的住宅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一并登记并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有关部门。”其中“一并登记”是否理解为办理一张大产权证?

答:需要办理单体产权证。

15.银行的资信证明模板有规定格式,主要体现开户单位的信贷业务情况及账户情况等,不能体现银行存款是否为开户单位资金及贷款;政府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与银行对于资信证明的标准界定不同,招标文件的模板更体现对资金的问询而不是资信的证明,银行方认为此非资信证明格式。因此,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的模板只能出具“证明”无法出具“资信证明”,投标时是否可以将本次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格式中的“2.资信证明”的标题改为“证明”进行投标?

答:可以。

16.本项目包含一个建筑面积为4799平方米的停车场。请问停车场部分的工程费用如何确定,招标人如何支付?

答:社会停车场施工内容按规划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项目建设全部费用包含在本次回购价格中,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1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购买价格投标报价”(P89页),招标人约定最高购买价格为8154.21元/平方米;若投标报价为最高购买价得1分,在最高购买价格基础上每降20.9元/平方米,得分增加1分。

若投标报价为7757.11元/平方米,是否得20分?

答:详见问题7回复内容。

18.本项目材料价差是否可调?

答:本项目为开发建设招标,材料价差由中标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之间进行约定。招标人不承担材料价差风险。

19.请明确前期已发生但未支付需中标人承担设计费具体金额,在支付完该笔费用后该设计院是否为配合剩余设计工作,请明确原设计合同范围等核心条款;

答:详见问题3回复内容。

20.投标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请问投标人全资子公司具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是否认可为投标人具备投标条件?

答:投标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1.工程移交与双方的其他矛盾和争议无关,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一切与工程有关的款项,并可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条款不符合双方平等原则,应调整删除。且与合同后续违约责任相违背。

答:由于该项目为民生工程安置房项目,涉及群众人员众多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从拆迁安置户群体考虑,急需房屋安置;故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2.《合同》违约责任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验收备案,每个地块逾期,按每天总回购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房源采购款,则甲方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计该次逾期支付房源款的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按天数计算)或者乙方可按逾期天数向甲方延期交付本项目,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执行。该两个条款不符合双方平等原则,应将违约责任罚息设置为一个利率,针对预期竣工验收备案和逾期支付采购款超过6个月,守约方有权暂停开发建设,违约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答:由于该项目为民生工程安置房项目,安置群众急盼回迁安置;项目开工建设需尽快完成竣工交付;投标单位在回购价款报价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影响,合理报价。故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3.本项目于2023年9月16日挂网,2023年10月10日开标,目前本项目地块仍未在合肥土地市场网挂牌,且涉及到技术方案优化的相关设计图纸目前仍未挂网,交易时间间隔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进行延期。

答: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年1019日10:00”。 请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4.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控股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以及书面承诺等为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认可,若采用截图,须清晰的显示出相关方的关系。

2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购买价格投标报价1.根据项目的住宅建筑面积核计,最高购买价格为8154.21元/平方米;2.投标报价为最高购买价格得1分,投标报价在最高购买价格基础上每降低20.9元/平方米,得分增加1分;3.投标人投标报价依倍数累计加分,降低额度不足一档的,本档不得分。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购买价格区间得0分。本项得分最高为20分。

根据第1小条,保持最高价8154.21元/平方米得1分,类推连续降低19次,降幅是8154.21—20.9*19=7757.11元/平方米,投标人报价7757.11元/平方米是否能得到满分20分?

另外是否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四条报价要求的最低回购价7736.26元/平方米存在差异?

答:详见问题7回复内容。

2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第二章第四条竞买登记:要求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第五条竞买须知提到公告地块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时,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第四章评标办法2.2.2(3)的详细评审指标中:土地价格投标竞价土地价格采取竞地价模式,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参考价为:为252万元/亩,投标报价为N。

综合上述信息:(1)投标人是否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2)项目线上开标时间与土地竞买时间一致,投标人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答:①投标人不需要按照土地出让手续去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报名和获取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②投标人不需要组织人员到土地储备中心现场进行土地竞买报价,报价为线上投标文件中的土地价格。

2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条投标总报价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注:投标总报价=单价*规划住宅建筑面积

规划住宅建筑面积是否采用住宅面积160561.89平方米(即计容住宅面积158316.04平方米+底层架空层面积2245.85平方米)?

答: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采用住宅面积160561.89平方米(即计容住宅面积158316.04平方米+底层架空层面积2245.85平方米)。

28.招标文件: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予明确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

答:详见问题3回复内容。

29.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请明确本项目财政为双墩镇政府财政还是为长丰县政府财政?

答: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

30.政府的回购资金来源及筹措渠道?招标文件第3页“资金来源:拨款”。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已落实。

31.招标公告中:竞买人须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9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请问竞买登记手续是否需要现场办理,办理手续需要什么要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土地出让招标,如有竞买方面问题,请联系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方向见第二章土地出让招标)。

32.本项目合同中:项目设计等前期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不纳入购买价格中,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请明确设计费如何记取?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费用金额?除设计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承担费用?费用是多少?

答:地块一审图总建筑面积:224685.71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单位为:31.84元/平方米;合计设计费总价款:7153993.01元。需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地块二审图总建筑面积:185016.41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单位为:31.84元/平方米;合计设计费总价款:5890922.49元。需本次本地块中标单位支付。

上述两个地块的设计任务,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人,并签订合同。其他需要承担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33.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购买价格中未包含维修基金,中标后需要填写《价格组成明细表》中罗列了维修基金项,请明确购买价格是否包含维修基金?

答:不包含维修资金。

3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评审条件?

答: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招标文件第四章,开发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奖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请问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答:符合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招标公告中:CF202322号地块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地块二(凤麟路与康乐东路交口西北)同步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400㎡的15班幼儿园及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的6班托育机构。

本次招标范围未提及CF202322号地块内容,请问CF202322号地块相关内容是否与本次招标无关。

答:CF202322号地块相关内容与本次招标无关。

37.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控股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等信息为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认可 ,若采用截图,须清晰的显示出相关方的关系。

38.投标文件格式中“2.资信证明”,银行只能开出文件名称为“证明”的文件,但内容基本一致,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39.招标文件P15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所有资料均制作成扫描件上传),请问是否表中所列清单均需制作成扫描件,比如7开标一览表,9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10投标函、11投标人信用承诺、12投标业绩、13设计方案、14有关证明文件、15投标授权书、16诚信投标承诺书、1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是否可以在制作软件中上传Word或PDF并加盖电子签章,还是需要通过扫描仪扫描后上传到制作软件中加盖电子签章。

答:都认可。

40.招标文件P4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但P12\P17在装配式建筑要求中,具体装配率以竞买结果为准。请问装配率以哪个为准?是不是只有住宅楼栋满足装配率要求即可?

答:按装配率不低于50%标准执行。

41.招标文件中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401.36m²(约101.12亩),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项目批前公示(https://www.changfeng.gov.cn/zxzx/gsgg/120196755.html)用地面积为67,411.17m²,存在不一致情况,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中P3页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24,732.12㎡(其中P109页住宅回购面积160,561.89㎡),公示规划方案地块一总建筑面积为224,588.55㎡(其中住宅160,377.11㎡(含架空层)),挂网施工图地块一总建筑面积(设计说明汇总)224,721.35㎡(其中住宅160,561.88㎡(含架空层)),招标文件和图纸存在不一致情况,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P3页地块总建筑面积为224,732.12㎡(其中P109页住宅回购面积160,561.89㎡)为准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43.招标文件装修标准(P108)与施工图不一致,招标文件约定:“1.建筑外墙均使用装饰砂浆;外窗为铝合金窗,阳台铝合金窗封闭。2.住宅部分毛坯交付:仅做入户防盗门;管线插座等敷设到位;厨房、卫生间墙、地面仅做至防水层,墙面防水高度大于1.8 米。3.公共部位如门厅、电梯厅墙面面砖到顶,铝板吊顶(含走廊);地面防滑地砖;公共走廊部分墙面砖,地面铺设防滑地砖。4.小区人行道铺装材料一律使用精品仿石PC 砖(水磨面、强度不低于C40)。5.主要小区内部广场、硬化景观以仿石透水砖为主,点缀部分花岗岩石材。6.小区车行道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健康跑道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

挂网图纸对应部位不一致做法为:“1.建筑外墙主体为真石漆。2.住宅部分毛坯交付:厨房、卫生间墙面防水到顶。3.公共部位门厅、电梯厅、走廊:无机涂料顶棚;门厅、前室、合用前室、入户大堂、信报箱间采用25厚防滑芝麻白石材板 800X800)地面。4.小区人行道铺装材料以60厚仿石水磨皮革面砖为主(需明确面砖类型)。5.主要小区内部广场、硬化景观以60厚仿石水磨皮革面砖为主(需明确面砖类型)。”

招标文件要求做法和图纸做法存在不一致情况,请问以何为准。

答:建筑外墙装配式结构以下部位采用仿石真石漆,其余部分为外墙真石漆(具体做法按施工图标准要求执行);其他部位做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同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做法的按施工图标准执行。

44.招标文件P108页提出招标人需代建停车场,请问停车场建筑面积是否包含在总建筑面积224,732.12㎡内。用地面积是否包含在67,401.36m²内。

答: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包含在总建筑面积224,732.12㎡内。用地面积不包含在67,401.36m²

45.投标制作软件有设计方案1、设计方案2两个模块,请问两个模块是否为考虑上传大小限制,设计方案可分成两部分上传或者只上传一个模块即可?

答:每个模块限额50MB,投标人可根据设计方案内容自行上传。

46.地块现状有苗木,现场是否能按照土地交付之日开始施工?

答:可以施工。

47.招标文件P85-P87,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及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施工合同甲方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因办理施工许可合规性要求,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的建设单位为政府国资委下属公司,该业绩的施工主体为我司,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8.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获奖、业绩、综合实力的单位需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控股股东。

我单位疑问如下:

我单位(A公司)绝对控股(占股权72.87736%)的下属公司(B公司);其第二大股东(C公司占股24.29245%)是我单位的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我单位占股76.42621%,合肥改革发展某基金占股23.57379%);另外一家股东为某资产管理基金公司,占股2.83019%,

以上股权结构中两家基金公司(D、E)均不参与B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B公司公司章程中也规定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仅有投标人A。因此B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等同于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请问我司(A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其子公司(B公司)的获奖、业绩、综合实力是否认可?

答:认可。

49.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4页获奖评审中规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或承建的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请问此处省级及以上奖项是否可以理解为包含黄山杯、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项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等?

答:包含,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0.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业主: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政府投资为双墩镇政府投资还是为长丰县政府投资?

请问该项目资金是否已落实,是否已列入财政支出计划?

答:长丰县政府财政资金统筹支付,已落实。

5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86页关于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注:1.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已完工项目(时间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若以上四条不能证明为装配式建筑的,须另行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材料。

(2)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承建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正在建设中的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盖章确认。

我单位疑问如下:

本条中前面写到“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后面又提到“在建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请问此处是否可以理解为竣工与在建工程业绩均予认可,竣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是的。装配式业绩的评审条件中约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现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52.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2018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务操作,自即日起,市土委会研究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中,对竞买(投标)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的,该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该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属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均视为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允许该公司法人报名竞买(投标),……”

请问:如我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是否视为我公司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满足要求。

53.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包含 PC 砼构件、PC拆分与深化设计、PC构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蒸压陶粒混凝土墙板、ALC墙板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或充分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如单个合同金额、装配式施工内容) 的,予以认可。

54.招标文件第85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项目业绩”和招标文件第86页“投标人开发建设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有施工许可证,请问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可以认可。

55.土地竞买保证金承诺书中是填地块编号还是地块名称?

答:需填写地块名称和地块编号,其他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6.投标人业绩中,可以多罗列业绩吗?评审的时候只评审前4个吗?假如前4个业绩中有1个不被认可,专家会评审多出的业绩部分吗?

答:不可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评审相关业绩。投标人应参考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

57.投标人业绩中,分为房建类业绩和装配式类业绩,在业绩罗列时是7个项目放在一张表上还是分两张表分别是房建类4个,装配式类3个?

答:均可以,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建议在标题里体现出区别。

58.开标一览表中关于投标总报价的要求为:投标总报价=单价*规划住宅建筑面积,并要求所填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答:单价可以最多填写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开标一览表”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以160561.89平方米计取,计算得出的总报价,至多保留两位小数。

59.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58页:2.资信证明(样本),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 自我行向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转”前的横线处是否填写为投标人公司名称,请明确?

答:该横线处填写为投标人公司名称。

60.招标文件第43页:投标保证金和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中“2. 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地块的土地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竞买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号(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账号、退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请问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出?请明确。

答: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需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中转出。

61.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规定,设计图纸优化设计、装配式优化设计等设计方案均作为技术文件评审部分评审因素。本项目项目体量较大,投标准备时间较短,对各类设计优化深度及质量有较大影响。

另,因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央国企参与此类项目投标需按规定完成各类评审流程,所需时间较长。

综上,是否可延迟开标时间,以便提供更好的方案服务于本项目。

答:开标时间不延迟。

62.招标公告中“3.3 其他要求:对投标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对发现并核实投标人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等有关规定,开发建设企业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的,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竞买土地”,是否要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中标后查出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3.第二章“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3年09月16日00:00至2023年10月9日11:00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答:第二章“竞买登记”截至时间调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角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3年10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补疑2最终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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