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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采购信息公示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价函
各供应商:
采购人青岛安居弘生置业有限公司就李沧北汽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以询价方式确定《法律 意见书》编制单位,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价为5.5万元(其中首次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万元,后续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 为2.5万元)。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报告编制、工本费、差旅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工作所包含 的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得参加投 标。
4.做过类似发债项目法律意见书的优先考虑。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虎山路以南、顺河支路以西、京口路以北,估算 总投资19.52亿元,总占地面积617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126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上 住宅和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室外道路、管网、绿化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发 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该发债项目评审需要,要求编制“一案两书”一同报审。现对编制《法律 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招标,以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二)服务内容
1.提供该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涉及的相关事项的法律咨询;2.出具该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3.协助解答审核机构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4.其他与该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相关的事项。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按照中标价格,根据发债次数分期结算。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且该项目的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 日内,支付相应的法律服务费。
付款到期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请求,付款请求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相应金
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否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待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甲方 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支付酬金。因甲方账户中未有足额项目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 金未足额拨付至甲方账户,或之前拨付的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等导致甲方账户中没有支付本次 付款金额的足额款项的)导致付款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利息。乙方申请款项支付前 须提供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规定并经甲方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否则甲方有权顺 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争议的款项暂且搁置,待争议解决后付款。无争议的款项依照合 同执行。乙方不得因争议款项未支付而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 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8:00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B座1806,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方式:邮寄。
4.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服务报价单;
(5)相关业绩资料。
部分报价文件模板详见附件,上述报价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响应采购内容的所有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88912818
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B座1806 青岛安居弘生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报价函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 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报价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对询价函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同意按照询价函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 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 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如中选,我方报价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6. 我方报价为:(如需分项报价,请附明细表)。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供应商服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服务名称控制价报价
李沧北汽地块保障性住房 项目《法律意见 书》5.5万元(其中首次 编制服务费3万元;后续编制服务费2.5 万元。)
联系人:电话: 供应商(签章)

备注:控制价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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