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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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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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水防御函字〔2023〕1号)文件要求,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计划编制《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项目采购预算为10万元。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要求:2023年按照水利部的安排,根据中央、省级资金与任务情况,结合济宁市2017-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情况,针对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区别安排建设任务。在已经实施的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个项目县的非工程措施提标升级工作和非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水防御函字〔2023〕1号)要求,需分别编制《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1、监测设施设备提标升级
提标升级:邹城市对存在的问题的3个自动雨量站、20个自动水位站(雷达式)进行提标升级和优化调整;泗水县对存在问题的5个自动雨量站、17个自动水位站(雷达式)进行提标升级和优化调整,重点提高10个视频监测站点的监测、通信、供电保障能力等。曲阜市30个视频监测站(有线信道13个市电、17个蓄电)进行提标升级。
2、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按照《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济宁市的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个项目持续、规范地组织开展山洪灾害44个村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维修养护项目
在泗水县实施山洪灾害87处视频监测站点、87处雨量监测站点的巡检维护和山洪灾害系统维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五、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8:30起至2022年3月30日17:30止。
报名表(附件1)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奖项等资质证明送至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5楼。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30;
开标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商室;
报价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预算所有报价材料密封包装,封皮加公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3月26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水防御函字〔2023〕1号)文件要求,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计划编制《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项目采购预算为10万元。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要求:2023年按照水利部的安排,根据中央、省级资金与任务情况,结合济宁市2017-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情况,针对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区别安排建设任务。在已经实施的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个项目县的非工程措施提标升级工作和非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水防御函字〔2023〕1号)要求,需分别编制《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济宁市2023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1、监测设施设备提标升级
提标升级:邹城市对存在的问题的3个自动雨量站、20个自动水位站(雷达式)进行提标升级和优化调整;泗水县对存在问题的5个自动雨量站、17个自动水位站(雷达式)进行提标升级和优化调整,重点提高10个视频监测站点的监测、通信、供电保障能力等。曲阜市30个视频监测站(有线信道13个市电、17个蓄电)进行提标升级。
2、群测群防体系完善
按照《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济宁市的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个项目持续、规范地组织开展山洪灾害44个村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维修养护项目
在泗水县实施山洪灾害87处视频监测站点、87处雨量监测站点的巡检维护和山洪灾害系统维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五、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8:30起至2022年3月30日17:30止。
报名表(附件1)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奖项等资质证明送至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5楼。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30;
开标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商室;
报价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预算所有报价材料密封包装,封皮加公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3月26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公司名称 | |
营业执照号码 | |
经营范围 | |
联系电话 | |
公司地址 | |
法人及电话 | |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人员及电话 | |
相关业绩及奖项 | |
报名说明 | 同意本项目的招标条件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