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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XJJT-XYRY-GC-20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后续维修类项目择选合适的供应 商队伍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 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独立承担过1个房屋维修类项目。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8月01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7日10:00至20 24年8月1日19: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
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 :8052/#/web/home,)下载电子询比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分 标段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6:00,供应商应在 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 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 前不得离场,开标确认时间为十五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其他
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 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协作队伍入围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后续维修类项目择选合适的 供应商队伍入围。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
服务有效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单位将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入围供应 商数量和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水平等因素,通过一事一议或采购人规定的其他方 式选取其具体采购项目的合作方,并根据后续具体采购项目需求与其签订后续 采购合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段 类别 服务内容 入围
家数
1标段 维修类
根据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需求随时组织维修、室内装饰装修、水电 暖通改造项目、消防改造项目,全年次数不定,每次项目规模不等,项目地点 零散、项目清单繁杂、工期较短 15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2.3 服务地点:以后续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以后续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为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 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独立承担过1个房屋维修类项目。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 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标段询比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7日10:00至2024年8月1日1
9: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 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 home,)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分标段购买,售后不退。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6: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16:00。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 不得离场,开标确认时间为十五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zhaocai.xjjttzjt.cn:8 052/#/web/home)上发布。其他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 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 载询比采购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 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 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 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
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 .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 ation&category=system,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0991-
7911970;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99914740;CA技术支持:16699169615(李工)、13009672395(成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 1栋办公2102-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7.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 料资料名称:/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 件的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澄清形式: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提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发起的澄清不属于异议事项)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 件补充文件确认的最晚时间:无需确认,供应商应随时登录“招 标采购电子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确认的方式: /
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 料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信息”栏载明(公布)的相关 信息
3.2.2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服务有效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单位将根据年度 项目实施计划、入围供应商数量和入围供应商的服务 水平等因素,通过一事一议或采购人规定的其他方式 选取其具体采购项目的合作方,并根据后续具体采购 项目需求与其签订后续采购合同。
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进行报价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 他情形/
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 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
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 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 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21年至2024年。 业绩证明材料: 应附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 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需加盖委托人公章)。(所提供 证明材料需体现该业绩工作内容及时间满足各标段要 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 括: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查询中网页跳转,请添附查询后的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页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的网页截 图。
3.5(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
3.5(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 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3.5(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定联合 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 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 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3.7.2 3.7.3编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单 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 的单位电子公章;要求“签字(名)”的地方,供应商 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其中,响 应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
3.7.5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 子版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询比采购,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 至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招标采购平台;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投 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若因供应商自身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 件被退回。
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开启地点:本次电子询比需要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自 行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在响 应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响应文件完成 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开启 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标。
5.2(4)开启程序开启顺序:系统默认顺序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的情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
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6.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 排序及数量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对应采购公告入围家数数量 按照供应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单位。入围家数不足时,仅推荐相应数量。
7.3预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同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7.5发布成交公告公告媒介:同公告发布媒介
7.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8.1异议渠道新疆新冶瑞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138999 01133
8.2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 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诉讼
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 构实施本次采购工作。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 金额2000元/标段/家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 围供应商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请供应商将该费用摊入 响应报价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如果供应商 未能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及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直接在项目进度款中扣除该笔费用以支付给采 购代理机构。 交费时间:入围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本次采购仅选择入围供应商,进入采购人供应商库;在采购人有某一具体采购 项目时,通过采购人约定的方式,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对于某一具体采购项目 的成交供应商,并根据具体采购项目需求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后续采购人认为 项目过多入围单位不够时,可进一步扩充入围单位名单。
10.3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 线上制作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1.电脑配置要求16G内存,使用时清理掉所有不必要的软件; 2.在集团招采官-工具下载内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使用新疆C A数字证书必要的插件】 2.1.安装时请关闭所有杀毒软件、安全软件(包括Windows安全中心) 2.2.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必要的插件包内有两个软件,均需要安装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3.如您之前已经安装,请下载最新安装包后,重启一次电脑,再安装软件 3.制作响应文件时,是通过导入PDF的方式,请先将制作好的Word转换为PDF格 式 3.1.请尽量压缩你的图片、文件的大小 3.2.注意制作Word时请不要使用特殊字体 4.导入PDF后请检查导入文件是否错误 5.导入后先进行【签章】操作,完成后点击右侧的【生成投标文件】 5.1.签章后请一定点击【保存】按钮 5.2.保存后,请在【生成投标文件】页面检查文件签章的完整性 6.生成文件时需要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10.4本次采购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方式,成交供应商还应在成交(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且在合同签订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另行通知),并独立装订成册。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应与其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标准编号:T/C
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
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
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
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 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9 分包(A、C)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 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 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 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 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
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
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
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 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 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 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 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
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
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
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
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
)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
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
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
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
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 应 商 应 提 供 按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3.5(1)-
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
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 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 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 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 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
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 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 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 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
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
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
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
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
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
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
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 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
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
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
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
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
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
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 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 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 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 除外)。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 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 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8.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
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 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 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纪律要求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 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形式评审 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 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未进行修改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2.1.2资格评审 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人员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第3.5(7)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 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 规定
2.2.2评审价格/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 70 分 (2)技术部分: 30 分
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3.3(1)商务评分 标准资质、业绩、人员、财务、信誉、其他要 求(70分)满足资格评审要求得70分。
3.3(2)技术评分 标准服务实施方案(10分)根据项目需求编写了服务实施方案的,得基 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较详细具体且具有实施 性的,得6.1~8分;编写内容详细具体且具有 实施性的,得8.1~10分。
服务质量、进度保证 措施(10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服务质量、进度保 证措施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较完善 有针对性且较为科学合理的,得6.1~8分;编 写内容完善有针对且科学合理的,得8.1~10分。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服务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 内容条理比较结合项目实际现状的,得6.1~8 分;编写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现状,条例清晰 的,得8.1~10分。

3.3(3)报价不适用不适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 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 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 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 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也相等,以递交响应 文件较早的优先。
特别说明: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串通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资发<2022>15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注:上述两种评审方法,采购人应选择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方法,并在 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载明。)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 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 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 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
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
,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
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
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
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
供 应 商 共 同 完 成 后 续 采 购 程 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
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
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 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
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
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 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3.7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 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 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 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 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 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
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 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 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当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 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 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 转换采购方式
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 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价格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 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 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 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 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3)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 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做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采 购建议。
(4)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提出终止采购
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
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
轮谈判。
(2)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标 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出谈判终 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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