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02663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2023〕18号文和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基〔2023〕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80%,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重要易涝洼地治理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防洪除涝规划和水利部《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里下河排涝治理标准是“防洪按20年一遇设计,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除涝标准腹部地区达到10年一遇,垦区达到5年一遇;城市防洪按已批复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遵循“下泄、中滞、上抽”的原则,在里下河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完成除涝规划规定的治涝任务,为进一步实现10年一遇兴化水位2.50m控制目标创造条件:一是在除涝工程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黄沙港、射阳河上游骨干河道和穿射阳湖的主要引排河道,形成里下河腹部北部区域引排骨干河道规划规模,增强里下河外排入海困难区域的除涝能力,为全区实现10年一遇除涝水位创造条件。二是按区域外围328国道沿线防洪100年一遇,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防洪20年一遇要求,完善提高区域主要控制线的挡洪能力。三是保持和提升四港闸下清淤能力,维护整治成果,保障入海工程除涝能力。
里下河洼地治理宝应县境内工程已基本实施完成,根据宝应县相关乡镇申请建设相关水利设施的报告,结合当地实际,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增做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沿线引排水工程。包含在西安丰镇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红星圩口闸,曹甸镇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繁荣灌排站,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新建大寨河东闸站。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等别为Ⅰ等,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河道等级为4级,影响建筑物工程为4级。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和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两部分,具体为:
1、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站址位于西安丰镇安丰河与大官河交界处,节制闸共3孔,总净宽18米,泵站设计流量9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4台套,总装机容量528千瓦。
(2)新建红星圩口闸。闸址位于西安丰镇南泾河与万新排河交界处,圩口闸为单孔,净宽4米。
(3)新建繁荣灌排站。站址位于曹甸镇繁荣排河与下引河交界处,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站址位于曹甸镇东风河与大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米,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新建大寨河东闸站。站址位于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大寨河与东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5米,泵站设计流量5.5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2台套,总装机容量310千瓦。
3、河道工程:
(1)大官河整治长度850米,疏浚土方约19872立方米。
(2)安丰河整治长度70米,疏浚土方约19590立方米。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2.2.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3429.4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29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3年 5月至 2023年 7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360万元(含暂列金额)。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

施工组织设计(23分)

1.1工场及临设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维护协调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连锁块、水泥、黄砂、碎石、石灰、钢筋及商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详尽合理得1分。

1.3施工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导截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4、冬雨季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1.4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8分)

1、河道疏浚、土方挖填、砼浇筑、护砌等主体土建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1.5分。
2、主厂房(控制室、检修间)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3、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4、金属结构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6、原建筑物拆除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安全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0.5分。

1.5道路施工方案与质量(1分)

1、道路各结构层材料采保、运输、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1.6基础处理施工方案与质量(3分)

1、水泥搅拌桩、灌注桩、水泥土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3分。

1.7水保、环保施工方案及质量(1分)

1、水保、环保管理体系健全,水保、环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1.8质量安全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2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安全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农民工合同签订等制度措施方案符合现行得0.5分。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二、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7分)

投标报价(67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7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三、

项目管理机构(5分)

项目经理素质(2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项目部成员(3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扫描件为准)。
2、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员(提供相应质检员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料员合格证书),岗位证书每人只认一证。以上人员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4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企业信用及安全标准化(5分)

企业信用等级(4分)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四周边距按导出模块固有的默认值不加修改的确定。
(2)不允许使用页眉,统一要求添加设置页面底端距中的页码、格式采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针对每个模块内的页码需分别设置且均应当从第1页起始后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所有模块合计),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5-86338777         
邮箱:609189584@qq.com
 
11.签名盖章
 
 
2023年9月6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