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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烈山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方法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129;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129001;
2.5 建设地点:烈山区古饶镇;
2.6 建设规模:烈山区古饶镇企业供热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包含Z0101-300蒸汽管道从原有管网固定支架处引出,沿梧桐大道河岸东侧敷设至烈山区古饶镇企业用气厂区,蒸汽管道敷设长度约4公里。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580000元);
2.8 计划工期:5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清单与图纸不一致,以清单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类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备1项合同金额900万元以上的热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17时30分至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在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998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邮    编:2351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 199 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 0561-3198613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4009980000)。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建行:6232811670000004947;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428;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30236;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68462;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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