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一标段)

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一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一标段)(工程名称)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项目名称)已
海盐
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盐发改投【2022】5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盐县城乡
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G525国道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5145.26万元,工程概算
45145.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9697.67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37.1公里,同步建设污水提升泵站6座。具体为:污水主
管网连通工程一期:包括石泉支线(石泉泵站-嘉南线)污水管线、开发区海景大道(G525国道-滨海
大道)污水管线、G525国道(外围3号泵站-外围2号泵站)污水管线、G525国道(嘉南线-外围
3号泵站)污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18.8公里,配套建设提升泵站3座;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二期
:包括海盐大道(海王公路至G525国道)污水管线、盐于复线(盐于线至海盐大道)污水管线,新
建污水管线18.3公里,配套建设提升泵站3座,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海盐县。
2.2招标范围:
共分两个标段实施,具体为:一标段为G525国道(外围3号泵站-外围2号泵
站)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提升武原外围3号泵站1座,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
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二标段为G525国道(嘉南线-外围3号泵站)污水管线
,配套建设提升通元3号泵站1座,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
关施工范围与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一标段10458.36万元、二标段8027.4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一标段工期为420个日历天、二标段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自
2019-01-01以来承接过
单个合同管径≥0.8米且长度≥3公里、单段顶管长度≥100米的污
水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
案的中标通知书(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也予认可)、
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
体现业绩要求的,必须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黑名单”(本条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2)本项目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
验收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管径≥0.8米且长度≥3
公里、单段顶管长度≥100米的污水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也予认可)、合同协议
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
必须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同样不予认可。②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5-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7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
公司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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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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