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至二污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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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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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活垃圾填
埋场至二污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233-76-01-059754 | |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生活垃圾填埋场至二污厂配套污水管网 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江流域(新丰县 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 公告 程--生活垃圾填埋场 性质 至二污厂配套污水管 网工程施工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新丰县域 | |
资金来源 | 资金 县财政资金和上级专 来源 项债券资金 构成 | 全部来源县财政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规模:项目总投资费用约为998.35万元,其中项目直接费用为867.18万元,建设其他 费用106.82万元,预备金24.35万元。 | |
招标内容 | 1)污水收集管道DN150管总长度约6km及配套压力检查井等的建设;(2)污水泵站1 座;(3)600m²/d的应急处理设施一套;(4)垃圾运输车清洗系统一套。 | |
工期 (交货期) | 180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叁拾伍万伍任肆佰肆拾捌元贰角陆分(¥835 | |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5448.26):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285696.9元,暂估价:23396 38.08元,暂列金额:/元。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 (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等 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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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
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
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
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
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
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
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
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
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
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
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
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
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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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 获取招标文件开 2024年05月16日 始时间 17时30分 | 销执照; 的情形; 为准); |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 |||
失信主体名单的。 |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 | ||||
序号 1 |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局 | 单位名称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 拒绝原因 | |||
2 |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 | |||
3 | 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 | |||
4 | 待定 | 询单位 | |||
5 5.其他要求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 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 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理机构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 | ||||
无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 gd. gov. 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 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 y-portal/#/440200/index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 的网络地址 文件 的方 式 | ||||
获取纸质招标 文件的方式 获取 招标 2024年06月06日10时30分 文件 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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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0时30分 | 投标 文件 递交 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0时30分(与投标截 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 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 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 日现场通知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 /#/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局 | 联系 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 联系 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3号办公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局 | 联系 电话 | 0751-6921025 |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 无 |
招 标 人(盖章):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住 ψ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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