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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业主单位: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31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1 09:30

辛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辛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辛发改产业〔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辛集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辛集市芳苑西区、亨盛北区、佳和小区等49个老旧小区;东石社区、胡合营社区沿街20个门店。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辛集市49个小区更新改造天然气管道、调压箱及室内设施等,对东石社区、胡合营社区沿街20个门店进行天然气管道更新改造。主要铺设中压管道共15209米,低压管道共62193米,其中埋地低压管道23688米,楼前架空干管13322米,室外立管25183米,室内管道39772米。项目安装调压箱88套及户内燃气报警、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各20套,物联网皮膜表7953台,气体罗茨流量计50台。拆除管道:拆除室内管道6851米,拆除室外管道6973米,拆除旧调压、计量装置25处。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3222428。接受异议渠道: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自建平台不收费。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31 09:00至2024-06-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巴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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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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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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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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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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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bq1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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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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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东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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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56300001201800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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