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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置64排CT等三项设备维保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置64排CT等三项设备维保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2024015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置64排CT等三项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州通(武汉)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彭家岭366号万通工业园第1栋2层1室3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评审得分:96.9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置64排CT等三项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一、 项目需求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台套)
保修类型
1
64排CT
西门子Definition AS

整机全保
2
1.5T核磁共振
西门子
MAGNETOM Essenza

整机全保
3
DSA
西门子
Arits zee floor

整机全保

二、 技术服务要求
1. 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维护,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
此项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并不计次数上门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基本情况检查
(2)图像质量检查
(3)硬盘空间统计及检查
(4)球管使用情况检查
(5)重建系统检查
(6)滑环通讯检查
(7)设备安全检查
(8)磁场均匀度检验校准,
(9)梯度及中心位校正
(10)设备除尘保养,
(11)(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定期保养报告给甲方等。
2. 积极配合医院设备科做好医院医疗设备的档案、资料管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对每次修理、保养进行记录,建立维修档案,分析故障原因。
3. 按照医疗设备相关规定进行巡检服务,服务工程师对所服务的医疗设备资产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4. 编制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执行计划。确定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周期并制定相应计划与流程,根据计划实施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5. ▲投标人承诺保障医院维保清单内医疗设备开机率应达到95%(即: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全年停机维修不超过18天,超过一天双倍顺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6. 提供零备件更换:如在维修中有任何设备零配件的更换,投标人应保证其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是全新配件,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和差旅费,配件更换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 提供24小时400服务热线,对报修的医疗设备1小时响应,在 12小时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8. 修好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出具维修报告单,以供设备使用方查验和签收,送医院设备科备案。
9. ▲远程诊断: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诊断服务,24小时不间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监测设备水温、湿度、设备运行日志,设备报错信息、球管曝光秒次等信息,提供自动预警、主动预防型保障和维修方案。并提供远程诊断系统服务相关图片说明(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0. 投标人具备与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零备件仓储条件,有独立的备件仓库并同时提供证明文件和图片等说明文件以供采购方核实。
11. 投标人必须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工程师具备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放射类培训证书至少4名,并提供工程师证书、学历证明。
12. 投标人工程师具备省级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电工证书至少1名,投标人工程师具备高级职称证书至少1名,中级职称至少1名,提供工程师证书、学历证明。
13. 投标人具备人员培训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14. 投标人拥有自主研发的医疗设备精细化管理的技术专利,并能提供自主产权专利证书。
15. 投标人需具备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射线辐射防护装置,对装置的要求为:
(1)、必须提供全方位的射线防护(除直射线外,对折射线、散射线等提供有效防护);
(2)、除对患者提供安全防护外,并对环境提供全方位的防护(包括同室、同楼层及楼上楼下);
(3)、防护能力必须≥1个铅当量,加载状态下的泄漏辐射≤0.03mGy/h(以官方认可的检测报告为准);
(4)、射线防护必须有Bucky装置,便于安装平板探测器等成像装置(对平板探测器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16. 投标人有完善的人才培训与储备机制,与国家正规大专院校有类似售后服务合作关系,并提供证明文件。
17. 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省内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采用1加1加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经需方认定后可以延续1加1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勇(组长),高兰,薛长艳,刘荣,骆宏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8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6楼,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卫健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购置64排CT等三项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1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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