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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本溪市]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重发第2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委托,对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2、招标单位: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本溪市主城区主次干路照明设施现址;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照明设施信息化工程、路灯变压器更新改造工程和CIM(城市信息模型)+智慧平台系统工程。
(1)照明设施信息化工程。改造路灯12193盏,其中主干路改造5496盏,次干路及其他场景照明灯具改造6697盏。包含灯具控制、环境监测、紧急呼叫、公共广播、信息发布、智能充电桩、WIFI、安防监控等系统。
(2)路灯变压器更新改造工程方案;更新路灯箱式变电站119台。
(3)CIM+智慧平台系统工程方案;城市CIM模型和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开发;
5、资金来源:部分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余自筹。
6、招标范围:本溪市主城区照明设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采购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采购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采购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7、设计服务周期: 7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54.2万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专业资质)且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时间为2023年07月10日-2023年07月17日;上午8:30-17:00;
2、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或银行保函收据原件。
以上材料交由监管部门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胶装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技术暗标投标文件包封同商务部分包封在一起,密封递交。技术暗标投标文件要求单独装订。封面采用白色无字封面,按照招标文件暗标格式要求,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能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6、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现场电子开标,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四路3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882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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