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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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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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202421010010996742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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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堡河-2 地块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白 塔堡河-2 地块,东至用地界限,西至 规划路,南至白桦路,北至用地界限。 | 招标人 | 沈阳益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421010010996742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83985.2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拟开展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塔堡河2地块,用地面积为37042.20㎡,总建筑 面积约120183.84㎡。建设住宅、商业、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居家养老、幼儿园等。(详 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包)名称 | 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010010996742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 求。 ①须具有下列 1)或 2)或 3)项要求: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具有工程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同时具有 a 和 b 和 c 资质:a.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b.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c.具有岩土 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须具备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2)设计质量 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以及采购人要求,满足施工、验收的需要。(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 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白塔堡河-2 地块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各项检验试验检测、试 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以及需要承包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相关各 方的关系,确保通过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 给招标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 | 50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08-30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6-10-31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 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 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 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 IC 卡刷卡认证 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 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②勘察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 格; ③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施工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 |||
标段(包)估算价 | 40975.84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1 号 21 世纪大厦 B 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 3 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 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 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 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 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 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 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 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 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4-07-26 08:00至 2024-08-01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08-16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4-08-16 0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 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业绩要求。①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④具有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2、信誉要求:2.1联 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2.2提供信誉承诺书。3、其他要求:3.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 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3.2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 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4名,专 职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4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 资格证书。4、计划工期:2024年08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计792日历天(自合同签 订后至完成全部设计、施工截止,并完成验收及移交为止。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 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 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接收异议 的方式:网络递交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红梅,联系电话:024-23933220,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 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7、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 求。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佟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22827850 |
招标人 | 沈阳益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邮箱 | 815387837@qq.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北路41号时代广场大厦B座2106 | ||
联系人 | 吴英伯 | 电话 | 024-23415736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lnthzbb@126.com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20B 区 5 | ||
联系人 | 赵红梅 | 电话 | 024-2393322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