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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XHT2024-028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5339334352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6-14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6-16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GSXHT2024-028 工程-施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公告内容

  • 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4〕2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在席河村建成砂化路3.3公里,配套U型槽等设施,完成硬化巷道8500平方米(其中2162平方米采用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厚天然砂砾找平层,6338平方米采用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修筑排水渠2700米(其中矩形边沟1260m,U型渠1335m,矩形边沟涵105m),整修路肩1940平方米,配套维修步行道1400平方米、修筑垃圾亭5个、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4.6591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省级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D 级或曾被评为D 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6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浩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西城小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 附件1:工程量清单—南湖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湖镇席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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