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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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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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GZFCG2024-18566
二、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成都亚泰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日喀则市公安局
相关当事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情况提出质疑(1.智慧讲台、2.云主机、3.教师云终端、4.学生云终端、5.学生桌),认为与所投品牌厂家不符,认为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要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投诉请求:1.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2.对中标人予以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根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答复及中标供应商参数证明函,结合采购人出具的说明及调查情况,故投诉事项不成立,没有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决定:驳回投诉。
日喀则市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二、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成都亚泰宏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西藏霖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2:日喀则市公安局
相关当事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情况提出质疑(1.智慧讲台、2.云主机、3.教师云终端、4.学生云终端、5.学生桌),认为与所投品牌厂家不符,认为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要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投诉请求:1.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2.对中标人予以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根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答复及中标供应商参数证明函,结合采购人出具的说明及调查情况,故投诉事项不成立,没有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决定:驳回投诉。
日喀则市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