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东溪生态补水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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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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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平潭东溪生态补水工程项目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 |
建设地点 | 海坛片区 | 建设期限 | 7个月 | |
总投资 (概算) | 该项目工程投资概算为720.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45万元。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新建生态补水泵站一座,流量40000立方米/天,新建DN800压力管约567米。将旧城区中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调配至东溪上游和平大道跨竹屿湖东溪桥附近,以改善东溪流域水环境、水生态。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23163975 | |
联系人 | 陈玉玲 | |||
电子邮箱 | pt23155007@163.com | 邮政编码 | 350400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