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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EZQS-ZFCG-2024-08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服务建筑,建筑面积约为3367.21m²;新增游径系统35095m, 其中绿道
25670m,人行铺装9425m; 广场铺装27299m; 生态停车场共5856m; 驳岸修整约4726.2m;
绿化整治面积约239000m°同时还包括构筑物景观给排水、照明设计、景观弱电(监控,背景
音乐,网络系统等)设计、标识系统、室外家具等配套服务设施。最高限价20万元。见证
取样检测费按照《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
计价标准的60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见证
取样检测);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如果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指检测机构(包含省外、省内)在湖北省范围内异地设立的(与工
商注册地址不同)),分支机构需在鄂州市备案、需在湖北省检测监管平台已登记分支机构的
信息,提供分支机构办公场地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
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
(市、县)开展检测业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大写:伍佰元整),购买时
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
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七、其他
1、项目编号:EZQS-ZFCG-2024-080;
2、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环武城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测服务(见证取样)项目;
3、预算金额: 20 万元;
4、最高限价 20 万元。见证取样检测费按照《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
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计价标准的60%;
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主要范围:电商大道、陶塘大道、高新三路及东湖路四条已建成
的市政道路围合区域内,去除新城汇小区岱庙派出所及万吨冷链港三个地块后的全部区域,
总规划面积38.37公顷。
6、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服务建筑,建筑面积约为3367.21m°;新增游径系统35095m,其中绿
道 25670m, 人行铺装9425m;广场铺装27299m;生态停车场共 5856m;驳岸修整约4726.2m;
绿化整治面积约239000m²同时还包括构筑物景观给排水、照明设计、景观弱电(监控,背景
音乐,网络系统等)设计、标识系统、室外家具等配套服务设施。
7、投资概算: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造价为13802.06万元,其中工程费11886.93万元,工
程建设其他费1053.08万元,预备费388.20万元,建设期利息473.85万元。
8、采购需求: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范、标准和省市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结合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检测服务(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施工方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施工
方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检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行业类别为:建筑业。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葛店经开区仁福路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汇贤路与滨湖南路交叉处(荔晶时代餐厅B座13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7741221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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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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