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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1.2实施地点: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院内; 1.3计划投资:人民币 12万元(含税6%); 1.4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1.5服务范围: 1.5.1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所属单位科研生产工作所产生的实验室废液、过期失效化验室药品等危险废物处置,按照危废平台登记数量危废种类及数量进行运输、收集及无害化处理。 1.6服务内容: 1.6.1.危险废物收集 1.6.2.危险废物运输 1.6.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 1.6.4.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所属单位科研生产工作所产生的实验室废液、过期失效化验室药品等危险废物处置,按照危废平台登记危废种类及数量进行运输、收集及无害化处理。
项目单位: 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处理HW49(900-047-49)、HW49(900-999-49)、HW49(900-041-49)、HW08(900-200-08)类危险废物编码; 2.2服务商需具备运输工具或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签订运输服务协议,同时配备运输所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押运人员。 2.3服务商须承诺:严格执行甲方QHSE相关要求,不发生违规占用业主生产或生活区域土地侵权行为及其它侵害油田权益行为;企业无环境违法行为;于谈判当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服务单位严格执行3.1.1及3.1.2条款文件中有关法律法规,如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更新则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并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针对服务关键工序要求编写专项技术方案。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2.安全环保要求 3.2.1服务单位环境方针是:恪守环保法律,科学预防管理,打造绿色油田,确保持续发展。 3.2.2认证服务中要遵守《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做好生态保护。 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上要求与标准,上述要求与标准对本项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及要求与标准无论是否标注日期,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13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4年09月19日15:30,大厅每日出售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4.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 4.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3本谈判项目无须递交“审查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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