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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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西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4-189
项目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围绕省工信厅2024稳增长重点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举办2场有特色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品消费,以销促产,努力促进我省工业稳增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1(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省政府前大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3号楼12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项目概况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4-189
项目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围绕省工信厅2024稳增长重点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举办2场有特色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品消费,以销促产,努力促进我省工业稳增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1(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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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其他会展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_标包1 | 1项 | 围绕省工信厅2024稳增长重点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举办2场有特色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品消费,以销促产,努力促进我省工业稳增长,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省工信厅产销对接系列活动服务商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1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省政府前大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3号楼12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