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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北车辆段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外包业务公开比选公告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北车辆段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外包业务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成都北车辆段2024年家具维修服务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比 选 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北车辆段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
项目经办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信息发布平台:国铁采购平台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范围:
对比选人所辖范围内段本部、成都北上行运用车间、成都北下行运用车间、成都北站修车间、动态监测设备维修车间等地办公、生产、生活家具提供维修及拆装、搬运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项目技术质量标准
1.中选人接到比选人报修通知后,维修人员24小时内上门检查,并尽快完成修复,如确有原因无法修复的需告之比选人项目负责人。
2.中选人对其维修后家具的使用性能负责,维修后的家具能正常使用。
3.中选人通过检查,发现家具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时,应当向比选人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
4.中选人在作业中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中选人自行承担中选人工作人员及设备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因中选人原因造成比选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中选人承担赔偿责任。
6.中选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电器设备使用所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纳税人。
3.具有承担家具维修所需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
5.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参选。
6.参选人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被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3)两个及以上参选人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4)在近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5)在近两年内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参选人必须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参选资料。
四、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方法、参选文件递交、参会要求、评审地点、评审时间
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下载。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30日将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鲜章的《比选报名表》递交至成都北车辆段,且不接受逾期报名。
3.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及参会要求
(1)资料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选的单位,请派员准时到场,并按要求按时递交资料,资料逾期送达或者资料不齐,比选人将不予受理。现场逐一递交以下资料:单独装袋密封的《资格文件》、单独装袋密封的《商务文件》。
(2)参选单位到达现场参会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参选单位参会人员须在评审过程中保证随时接受评审组人员的质询,若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参选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参选人已默认评审人员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
4.参选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5月29日。
5.参选文件递交及评审会地点:成都北车辆段1311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若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6.评审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10时00分开始。
五、参选文件
参选人编制符合要求的参选资料。参选资料包括: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须分别装袋密封,资料袋须完好无损,封面及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识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装袋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内容需逐项应答,响应技术要求及所有实质性要求,所载内容清晰、真实、正确,若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须胶包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或活页资料),将内容编制目录,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企业则为单位负责人)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会,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参选人基本信息情况表。
(4)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加盖鲜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可开具增值税专票说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7)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工商公示信息”之“企业登记信息”。
(8)2021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9)参选人最近2年实施过的相近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复印件等)。
(10)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之“6”的声明资料(需逐一声明)。
(11)保密承诺书。
(12)参选人承诺书。
(13)项目廉政承诺书。
(14)对本项目技术质量标准说明或承诺文件
2.商务文件:须有电子报价单(优盘)及纸质报价单,并单独装袋。纸质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有多页,须加盖骑缝章,并写明报价人及联系电话。报价单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比选报价使用币种为人民币,单位:元。
(2)报价为比选项目总费用,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详见“报价单(附件3)”。参选人按比选文件要求,根据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明细范围由比选人最终解释,若报价单中出现与项目明细范围不同的项目,比选人不予接受,并视为重大偏差,报价无效,不能参与商务评审。
(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价竞争秩序,保证竞价项目质量,禁止参选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性竞选。参选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所报价格一经成交,将不做任何调整,所有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报价表最高限价为5万元(含税),凡超过最高报价的属于无效报价,不能参与商务评审。
六、评审办法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资格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以经评审的项目不含税报价总费用最低为推荐中选者(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审采用先对资质(含技术)进行评审,再进行商务审核的评审方式。
1.资格评审
参选单位参会人员身份不符合参选文件要求的,按资质不合格处理。
对参选人进行资质(含技术)评审,参选人须完全满足本项目所对应的资格、技术要求,响应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资质不合格”处理。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和弄虚作假,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①至报名截止时间,参选人少于3个的;
②至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参选人少于3个的;
③经评审后,资质合格的参选人少于3个;
④经评审后,否决所有参选人资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
①参选人之间协商比选报价等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参选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③参选人之间约定放弃参选或者中选;
④参选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选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选人相互串通:
①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由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选事宜;
③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载明的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异常一致或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负责人或主要其他人员资料证明、劳动关系等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商务评审
(1)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经资格评审后,对参选人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以有效不含税总价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如果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有效报价最低且相同,则这几个参选人进行第二次报价,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果第二次报价仍有多个单位有效报价相同且最低,则该项目流标。
(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参选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参选人书面澄清确认。参选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④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评标委员会发现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七、结果处理
1.比选结束后,现场宣布评审结果。参选单位如对评审过程与结果有异议,应当在评审会现场提出,比选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2.评审结果将于评审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公示。
3.参选人中选后出现弃标、转包或违法分包、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及进度无法满足要求等情况,比选人将取消参选人的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将情况上报局集团公司和段纪检监督部门,在暂未下发处罚通知前,禁止再次参加我段所有项目的竞价比选。
八、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1.中选单位凭收到的《中选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经办人联系业务办理手续,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书》及相关服务承诺书。
2.结算方式:参选人每季度完成家具维修工作后,向比选人提供有比选人指定的验收人签字的“维修单”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收到参选人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全部款项。
九、该项目所涉及所有的附件皆为比选资料的有效组成部分。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拥有该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参选人要认真阅读比选资料,由于对比选资料阅读误解、漏看等所导致的失误,由参选人自负。
附件:
1.比选报名表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报价单
4.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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