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方阵约76.48MW容量)(二次)招标公告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方阵约76.48MW容量)(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3-380)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1031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以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以下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以下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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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详见以下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招标中心2005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036493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
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3-3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分包二标段(24-47 #方阵约76.48MW容量)
2.2项目地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盘州市高光农业 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2.3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为盘州市高光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二标段(24-
47#方阵约76.48MW容量)(本次招标不含35kV架空集电线路)。
采购内容:本标段范围内(约76.48MW容量)光伏场区全部设备材料(除甲供设 备外)采购供应(含运输),项目所有建筑、安装、调试、验收、技术监督、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及并网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包括不限于建设、质监、接入、并网、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跑办及协调(含所 有费用);地方关系协调(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如 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 准手续等费用(含迁改费)),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有工作。
光伏场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 红线范围测量放线、光伏场区保护性清表、桩基、场地平整、必要的进出场道路(含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 设备运输及业主要求)、施工便道、发电设备基础、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甲供设 备材料(组件、逆变器、箱变)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安装及接线、到场组件E L检测、支架供货(含柔性支架设计)安装及防腐、电气安装、场区内35kV埋地集电
线路、低压电缆直埋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控制保 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施工、桩基、电力 工程质量、特种设备(如有)等施工、安装、监测、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 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 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实施及验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 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负责按 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敷设工 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配合达标投 产实施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 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负责接入项目投资方新能源运营中心等设备设 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地方关系协调(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如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 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配合甲方土地流转工作。
道路:主要内容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设备运输及后续运行维护的要求的改造、施工(含场内外)。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 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 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验收等相关方 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 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 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 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 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本标段光伏场地范围内甲供设备为组件、逆变器、箱变。承包人负责本标 段光伏场地范围内除甲供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发包人提供技术规范 书,承包人按要求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含柔性支架设计)、直流及交流电缆
(含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材料、试验)、通讯光缆(含接续盒)、视频安防监控系 统材料(项目全部方阵范围内)、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全部建筑材料、接地 材料、电缆槽盒、防火材料及场区内35kV埋地集电线路(不含35kV架空集电线路)、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
2.承包人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 测量放线、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征租地测量、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本标段用 地红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树木砍伐证办理;负责工程建设所需的青苗和地上(下)附着物清理;负责施工便道、设备材料堆场、施工临建、生产生活临建等临时施工用地协调及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 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超出当地政府征(租)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 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若因工程建设的需要,需在本标段红 线范围外用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 证照手续办理(含调度协议办理、电力质检及相关桩基检测、施工许可证等,费用 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负责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等;配合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格中,不另算);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若需);承包人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 相关工作(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负责项目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 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除甲供设备外)、完成竣工验收 光伏区所涉及到的有关工作的实施及验收(与光伏场区有关的质检、防雷接地评 估及验收、水土保持实施及验收、环境保护实施及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水 保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负责施工临时 征租地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用电手续、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项目管理、建设期培训、并网生 产准备、移交生产的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4.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施工、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各项检 验、检测、试验并取得合格报告及证书(含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完成本招标范 围内的进场设备及材料的抽样送检、质量监督、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
系统效率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到场组件EL检测、桩基检测及支架基 础抗拉拔试验,光伏场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等其他相关测试(取得第三方试 验合格报告并提交)、功率调节(与光伏场区相关试验,包含有功控制能力试验、无功控制能力试验、低电压穿越能力试验、高低压穿越能力试验、适应性(频率、电压)试验等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涉网试验(与光伏场区相关试验等)。费用 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5.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专项验收(规划、环保、水保、消防、防雷 接地、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含竣工验收)、职业健 康、安全设施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评估等)工作,以满足最终竣工验收、项目合规性为准。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竣工验收前所涉 及到的其它有关工作的实施及验收。负责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 理。
6.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场地内及集电线路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纤、管线等的物探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此项费用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
7.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交通、通讯、供电、水 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 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 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8.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光伏场区内所需 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承包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 生产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标段范围内)所需的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所涉及 到的除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外的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承 包人负责发包人及业主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到达发包人卸货场(点)后的卸货、转 运(含二次转运及多次转运)、保管、安装、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及设备竣工资料 移交。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为满足设备安 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生产管理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若发包人采
购设备中配备有工器具、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则承包人负责收集、整理及移交),品种及数量以最终满足建设单位需求为准,此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 计,若不能满足建设方要求,则该部分费用据实扣除。
10.承包人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验收、竣工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11.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项目相 关的合法性手续的办理。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除发包人已办理完成的其 他所有手续的办理,负责满足与项目并网相关的一切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电 网与质量监督中心站要求等)并承担相关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12.本合同范围内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等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 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及安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 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13.本项目甲供设备、土地流转可能周期较长,土地流转数量及土地地块位 置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在投标报价以及人力资源、设备机具组织方面应充分考虑,不因此发生变更,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承包人不能因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发包人供应设备或材料规格型号变化 提出索赔。
14.承包人负责对场区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注:应确保道路能接入光伏 场区,以满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内所有主干道、进出场 道路(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检修道路(满足设计 及业主要求)、临时道路及永久道路,并承担相应新建、改扩建道路所涉及到的所 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 落的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15.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6.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 施)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合同 价格。
17.承包人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红线内、外直埋电缆(高低压)的土地征租及 青苗赔偿。负责配合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和临时施工土地征(租)用的协调 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因工程建设需要的光伏场区红线范围外的土地 征(租)用及线路部分的土的地征(租)用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
18.承包人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9.由于承包人设计、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 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 性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20.承包人在选择分包人(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分包人的信誉、报 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人在与潜在的主要分包人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其 参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对该潜在主要分包人的确 认)。承包人在确定主要分包人前,须报监理人、发包人通过评审会等形式确定。擅自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扣留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潜在主要分包人的同意或不同意,并不免 除承包人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有权参加选择主 要分包人的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建议和意见。
21.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资质要求。
22.消缺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光伏电站的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承包人应 该接到口头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 期完成,按损失电量0.3515元/千瓦时从质保金中扣除。
23.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移交(包含 业主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含柔性支架设计图纸部分))、设
备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 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4.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 期内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 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25.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 款内,不另计。
26.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承包人建设的内容等。
27.支架安装高度及倾角需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设 计文件要求。
28.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 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 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 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 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 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料 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9.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必须采用保护性施工方案,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 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 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 包人承担。
30.承包人施工质量应达到发包人质量要求,实现项目达标投产,符合电建 新能源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 标准),如因施工质量原因未能满足业主质量要求造成的罚款或处罚,结算时将 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
31.按照地方政府要求,配合发展光伏农业产业所需设施购置及施工均由承 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2.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统一购买,相关保险费用按本合同 金额与发包人EPC合同金额(建安费及设备材料之和)的占比在合同结算时予以扣 除。除发包人已购买的保险外的其他保险均由承包人购买。保险费用均包含在合 同价款内,不另计。保险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3.场区施工界限划分原则:
场区范围内方阵施工需包括本方阵的箱变安装及本方阵箱变出线至下一级 箱变的线路连接、光缆的施工,负责接入下一级箱变开关(含电缆接头采购、制作)。集电线路原则上是谁的箱变谁负责出线方向电缆、电缆头等相关附件,跨施工 区域部分电缆沟、桥架及槽盒由出线箱变方负责,进线箱变方规划电缆通道时应 综合考虑布线,共用区域电缆通道由承包各方共同承担,承包各方应提前沟通通 道大小及敷设方案。
34.场区施工界限与集电线路标段划分原则:
35KV架空集电线路由发包人另行分包,本标段光伏场区内除35kV架空集电 线路外,其余工作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第一基上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光缆熔接)及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下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光 缆熔接)及电缆头制作(含耐压试验),及下塔后接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含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安装以及电缆耐压等满足运行所需的相关试验,光缆需接 入通讯屏光纤配线架)所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均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01日开工建设(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 签发开工令为准),2024年3月30日首次并网,2024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2024年8月30日竣工验收。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 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 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 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3具有近5年(2018.10—
2023.10)类似光伏项目场区施工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4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5
需承诺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6
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 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16:00前(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电子邮箱(2036493452@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 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营业执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证书复印件;
(3)资料费电子汇款凭证扫描件(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 税发票的,请及时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标记清楚: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20364934 52@qq.com)进行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以电子版(通过QQ邮箱)发出,售后不退。
5.3支付方式:以下两种转帐方式可任选其一。
(1)公对公转帐: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所投项目的招 标编号、标包号(如有)。【如:贵州院+(项目编号后五位数字)+专票或普票】,以 方便财务查询到账情况,并保证能及时发放招标资料。
(2)私对公转账: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所投项目的招 标编号、标包号(如有)、投标人全称。【如:贵州院+(招标编号后五位数字)+投标 人全称+专票或普票】,以方便财务查询到账情况,并保证能及时发放招标资料。
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阳市浙江商城支行
账号:132023028093
中行联行号:104701082487
注: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按要求填写“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 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票开具通知单”发送至邮箱:2036493452@qq.com,并按发票开具通知单要 求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申请开票。
5.4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 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技术负责人:韦工熊工
电话:0851-88605377 0851-88605914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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