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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首批10.57595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首批10.57595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300912446)
1、招标条件
本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首批10.57595MW项目已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自筹,其余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高邮市
建设规模:
(1)智慧照明产业园3.28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智慧照明”项目);
(2)科丰汽配城1.547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汽配城”项目);
(3)江苏纽克瑞电气有限公司2.693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纽克瑞”项目);
(4)强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0.397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强杰塑料”项目);
(5)送桥中心卫生院0.641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送桥卫生院”项目);
(6)高邮湖西新区初级中学0.3536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新区中学”项目);
(7)摩丁普信热能技术(江苏)有限公司0.491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摩丁普信”项目);
(8)送桥变电所0.020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送桥变电所”项目);
(9)菱塘变电所0.03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菱塘变电所”项目);
(10)江苏高邮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13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高邮鸭”项目。
因政策、市场原因,招标人保留本工程某些单个项目不实施的权利。
招标范围: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首批10.57595MW项目EPC总承包,接入方式以电网公司批准方案为准。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属房屋建筑图纸与建筑实体一致性复核、整个工程(包括工程所属房屋加固在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移交等)、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工程施工(包括光伏场区、接入系统施工等所有内容)、质检、并网(手续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涉网工作)、验收、调试、试验、120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质保消缺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1) 房屋加固:招标人提供的结构承载复核报告及加固方案供投标人参考,由投标人负责工程所属房屋建筑图纸与建筑实体一致性复核,如根据投标人现场复核结果,招标人所提供的结构承载复核报告及加固方案与实际不符,由投标人另行出具结构承载复核报告及加固方案。加固方案需符合规范标准,并经过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由投标人落实加固的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
2) 工程设计:光伏发电场区(包含临水、临电、临电转永久电源、围栏、道路等)以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概预算编制和所需的专项设计以及审查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3) 材料设备采购: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场内二次倒运、竣工后清点移交。并对所有设备、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如有损坏、丢失需无偿补充。
4)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施工、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基础、光伏场区场平、施工临建场地、围栏工程等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升压部分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集电线路、厂用电并网线路、接地、光伏场区监控系统等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场地平整、附属工程等为满足光伏电站功能完整性的一切工程施工;全站全容量并网120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其他辅助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迁移、加固或保护),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施工临时及永久性电源及相关工作。因本工程项目较为分散,具体施工顺序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安排。
5) 接入系统部分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所接入厂区配电间隔所需的施工和调试等。投标方负责所有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报审,直至获得电网公司批准的接入系统报告。
6) 工程相关许可、验收手续办理,包括:安监、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备案,施工图审查(包括消防图纸专项审查意见);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如防雷检测、消防检查、质量检查等)以及消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负责办理本工程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经济评审等验收手续等,必须由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签订合同,相关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7) 工程相关保险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雇主责任险。
8) 本工程所涉及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包括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及并网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涉网试验、等保测评及定级备案、网络安全评估、并预留后期接入远程集控中心所须的设备接口等工作。
9) 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管理。
10) 本项目为光伏项目EPC以可调总价(容量及组件价格按合同规定调整)的方式完成项目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程的工作。
11)其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配套服务工作。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和并网,即便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承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为统一评标标准,投标总价统一按招标容量10.57595MWp(一期首批各项目容量合计)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的承包人建议书中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和预估装机容量(不超过本项目备案容量的1.1倍),并对装机容量的下限作出承诺。
结算时,若最终组件装机容量与投标总价对应容量不一致,最终结算合同总价按投标折算每瓦单价×实际组件装机容量结算(该项目),计算折算单价时不计暂列金额/暂估价。同时结算总价执行组件价差调整机制。
计划工期:5个月,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以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3.1 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2MWp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中标),且业绩总容量不低于20MWp(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公示)、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承包范围和规模的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担任过至少1个10MW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附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且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5)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备光伏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经验。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条件,现场勘查证明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仅限一家设计企业和一家电力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到2023年7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www.jstcc.cn网站JSTCC(新版)供应商注册栏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支持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若已注册则直接登陆)。(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管理/搜索项目”栏,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3)提供企业简介(word可编辑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itc9c@163.com),仅提供文字可编辑版简要描述,含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质、发展历程、类似项目业绩表。(4)平台确认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在本项目后支付平台服务费:1200元/标段(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5)在“我的项目”栏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项目关注和费用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6)未通过www.jstcc.cn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寄达或送达)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与采购九处 马继烨13813885232(收)。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远程在线开标)
7、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省平台推送)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高邮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14楼142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jitc9c@163.com
日期: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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