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七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七章 |
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企业资质核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 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建办市〔2021〕40号) 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8 | 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证明等。 |
1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
12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3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