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监理 方案 | 质量控制 | 目标是否明确 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5 |
安全监督管理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6 |
进度控制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4.5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1.0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具体措施 | 1.5 |
信息管理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等 | 1.0 |
针对性监控重点及 难点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3 |
合理化建议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 | 2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 | 1、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得 2 分(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得2分。(以注册证书为准) 3、总监执业年限在 10 年及以上的得 1 分,在 15 年及以上得 2 分。(以获得总监 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计算为准); | 6 |
监理机构人员(不含 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附承诺函)得13分,否则不得分。 | 13 |
监理机构人员职称 (不含总监) | 监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一个得 3分,最高得3 分。 | 3 |
设备、检测仪器 | 现场检测设备能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得 6 分;其中须提供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 激光标线仪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全部满足得6分,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扫描件)。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有1个得3分,最高得3 分 备注:金额、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到数据库中: 1、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2、监理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注: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3 |
企业评价(获奖) | 投标人获得省辖市级优质 工程奖得 2 分/个;获的省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 3 分/个。限评一个,最高 得 3 分。(省辖市级优质工 程奖有效期一年;省级优质 工程奖有效期两年;国级优 质工程奖有效期三年)只计 取最高奖项且只能计算一 个获奖工程,不累计得分。 (注: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需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日 期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时间为准,当获奖证书与获 奖文件时间不一致时,以获 奖文件时间为准)。 | 3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_2_%。信用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若开标当日,未公布,所有投标人信用得分均为 0 。 | 2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0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