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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环保类)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评估(环保类)技术服务 JSZC-320115-NJLX-C2024-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LX-C2024-0029
项目名称:评估(环保类)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55万元(本次总价组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量暂定8个;涉及环境敏感区、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辐射类的报告表工作量暂定41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技术评估及现场勘验工作量暂定1个。)
采购需求:
评估(环保类)技术服务,包含协助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相关资料;协助审批部门指导督促报告修改、完善,并出具方案技术评估意见;提交评估工作总结,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九条,入围供应商应遵守如下规定: (1)技术评估单位不得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2)技术评估单位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技术评估单位的出资单位,或者技术评估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或者由技术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技术评估单位的注册环评工程师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技术单位不得将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九条,入围供应商应遵守如下规定:
(1)技术评估单位不得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2)技术评估单位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技术评估单位的出资单位,或者技术评估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或者由技术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技术评估单位的注册环评工程师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技术单位不得将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1楼会议室 一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7.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人:白繁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陵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MAX科技园9幢B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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