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关于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赁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项目名称: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租赁的房屋为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业务用房,要求地处东丽开发区,建筑面积4165.63平米,占地面积9999.9平米,日常办公配套设施完善。具备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实验室、交通部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实验室、建设部鉴证取样资质实验室、国家认可委认可实验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CMA资质认定实验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实验室、天津市路桥技术工程中心(创新平台)等资质认证要求。本次采购租金每年104.532万元,合同期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4.53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自2012年搬迁至今一直租赁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5号的厂院作为科研生产业务用房场所使用,为保障日常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我院拟继续租赁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5号的厂院作为科研生产业务用房,租期为1年。理由有以下几点: 1.我院己入住时间较长,科研生产所需环境、温度及设施设备己部署调试完成,如改变项目地点,基础设施投入及环境改建成本较高。2.科研、生产使用的精密仪器不便搬运,如搬运过程中造成精密仪器损坏,修复成本较高,不利于节约成本。3.如变更科研生产地点,相关实验室及资质类认证需进行变更申请,审批手续复杂,且时间较长,严重影响科研及生产经营业务。4.客户对地址的认知度较高,搬迁后将影响业务量,对生产任务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能选取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5号的厂院及配套设施用于服务本项目,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经市场调研,仅有位于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5号的厂院(原租赁房屋)满足项目需求。其为独立院落,地上建筑物三栋二层(AB座连体、C座独立),门卫加业务室,局部钢结构平房,建筑面积和院区面积满足科研生产业务需求,自改建搬迁至今一直作为我院科研生产业务的主要办公场所。故该项目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于彩芸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39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23303740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其他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29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