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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线单头鏜设备增加液压压夹比选邀请书(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90线单头鏜设备增加液压压夹
比选邀请书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190线单头鏜设备增加液压压夹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技术要求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981611066
    技术联系人:陈志刚 13608264958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sjfxb@jian-an.com.cn
 
第二部分  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序号
事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190线单头鏜设备增加液压压夹比选
2
比选范围和内容
见技术要求
3
最高限价
(4.5万元,含13%增值税)  报价注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票,超限价视为废标。
4
交货期
见技术要求
5
付款方式
见合同模板第九条
6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7
评选办法
综合比选( ),最低价比选(  √  )
8
合格中选人条件
经营范围:设备设计、制造、维修等。
9
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不注明项目名称,则不能参与比选,一切责任自负。
210
比选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3.7.10上午10:00分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12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潘泽兵(13908169579)。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10: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比选文件比选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190线单头镗专机夹具改造外修
比选技术要求
 
1、名称:190线单头镗专机夹具改造外修
2、数    量:壹套
3、报价币种:人民币
4、报价方式:到用户最终价(含13%税费)
5、地点和日期:
5.1地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悬架厂
5.2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6、保密要求
投标方要郑重承诺:投标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招标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投标方及其代表人应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包括复印件)及时全部退回。
7、招标方式和内容
7.1招标方式:本次专机改造的外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买方只负责提供现有设备拆解及安装所需的场地和工作条件;其他由卖方负责。
7.2招标内容:
对190线单头镗专机夹具改造拟定改造方案,按改造方案完成修理内容,最终完成设备联合调试,设备运行正常、达到设备性能且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要求。
7.3招标方提供
7.3.1招标方提供190产品图纸及数模。
7.3.2电泳涂漆生产线工艺流程。    
7.3.4设备工作条件和场地
电源:三相交流380V±10%、50HZ±1%  
环境温度:0~40℃
8、设备设计制作执行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9.设备外修技术要求
9.1对原有单头镗专机夹具进行优化改造,根据加工桥壳中孔、倒角和端面的工艺,重新设计制作桥壳底面的支撑位置,侧面包夹方式等;增加两组压夹油缸,保证加工产品的中心高度;
9.2支撑油缸和压夹油缸选用台湾嘉刚油缸;
9.3保留原有抚平机构,并调整安装位置与新制夹具联动工作,满足加工产品工艺要求;
9.4保留两端夹紧装置,一端固定,另一端采用高低压油缸夹紧,并与新制夹具联动工作,满足加工产品工艺要求;
9.5改造原有液压站,满足新制夹具工作需求;
9.6电器控制部分(凯恩帝数控系统),优化原有控制程序,保证单头镗专机正常工作,且加工的产品满足工艺要求;
9.7新制夹具要求油路管件美观,暗管密封无渗漏。
10、资料文件要求
设备修理完成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所有新购外购件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易损件图纸等;
11、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卖方设备安装完毕,在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应对买方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买方人员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11.2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新更换的设备提供3个月保修,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标书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信息后立即响应,指导买方人员排查处理问题;对于不能远程指导解决的问题,卖方应派人在1个工作日内赶到买方现场排除设备问题,满足买方生产需要。
12、设备的验收
设备的修理符合修理方案要求,生产线的主要性能恢复到原有的设计水平,设备联合调试正常,生产线连续72小时生产运行无故障,即一次性完成设备验收,双方签定验收纪要。
13、对业绩的要求
13.1投标方必须有同类生产线制造和修理的业绩,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
13.2投标方的业绩将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
14、其它要求:
   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投标书应对标书内容进行逐条响应描述。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
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生产保障部
                                          2023年6月15日
 
 
 
 
 
第四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需材料及项目内容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完成时间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完成日期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总价),提供增值税专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若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第十条赔偿。如果乙方安装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2、乙方保证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或质保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仍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的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设备维修、调试及验收地点 
四川雅安市滨河东路6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要求
乙方自行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输。
第七条   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改造完成交付使用后10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签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准。异议期限为交付签收后15日内。
第八条   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甲方技术要求。
第九条   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         元(         )含税。
本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所需备品备件费、材料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2、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终验收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额100%发票交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或次月支付合同总额90%。
    3,第三期付款;合同的10%作为质保金,终验收后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
4、付款方式:当期付款在人民币肆万元(不含)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肆万元(含)以上的以半年期电子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改造事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的 0.5  %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改造不能满足约定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在项修过程中操作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乙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 7 天,应视为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
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
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
6、 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7、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单位地址
 
总经理: 黄朝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电话:0835-2635530
电话:             传真
手机:13608269784
手机:
开户银行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2319614109022101685
账号
 
税号
91511800210900656Q
税号
 
邮政编码
625100
邮政编码
 

 
第五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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