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关于遂宁市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委托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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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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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67号)的有关要求,经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将遂宁市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样品检测任务委托给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现将该检测委托进行公开比选。
一、公开比选项目名称:
遂宁市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委托
二、公开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施项目的实验室均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
★(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参数必须100%覆盖,并如实提供本项目检测参数与资质能力附表参数对照偏离表。
★(五)接样后7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为保证样品运输时效,投标人实验室所在地到达招标人所在地车程需在3小时(含3小时)以内。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附表2),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公告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六、★号条款必须满足。
七、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5-2399289 13688444543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2:00时,通过现场或电话的方式报名。
(三)比选时间:2019年5月6日 上午10:00点。
(四)比选地点:遂宁市农业农村局4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说明
(一)参加比选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九、比选项目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附表1)。
附表1:比选项目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附表2:评分标准
一、公开比选项目名称:
遂宁市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委托
二、公开比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施项目的实验室均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
★(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参数必须100%覆盖,并如实提供本项目检测参数与资质能力附表参数对照偏离表。
★(五)接样后7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为保证样品运输时效,投标人实验室所在地到达招标人所在地车程需在3小时(含3小时)以内。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附表2),在满足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公告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密封于投标文件中。
六、★号条款必须满足。
七、公开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5-2399289 13688444543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2:00时,通过现场或电话的方式报名。
(三)比选时间:2019年5月6日 上午10:00点。
(四)比选地点:遂宁市农业农村局4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说明
(一)参加比选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九、比选项目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附表1)。
附表1:比选项目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样品名称 | 委托 数量 | 检测参数 | 检测依据 | 判定 依据和原则 | 投标价 (元) | |
猪肉(猪肝) | 80 批次 | 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恶啉) |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参见农业部农质发[2014]5号文件附录)。 无公害食品猪肉(GB/T 20759-2006)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农业部235公告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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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玛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 1025公告-18-2008) | 判定值 ≤0.5μg/kg | | | ||
羊肉、牛肉 | 10 | 9种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玛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 1025公告-18-2008) | 判定值 ≤0.5μg/kg | | |
鸡肉(蛋) | 60 | 8种氟喹诺酮类药物 (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 鸡肉和鸡蛋中氟喹诺酮类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GB/T21312-2007) | 农业部2292号公告及检测方法的定量限 | | |
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 培氟沙星 洛美沙星 ) | 农业部235号公告 | | | |||
猪肉(肝)、 羊(羊)肉、 鸡肉 | 70(第一、三季度) | 喹乙醇代谢物 | 《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SN/T0197-2014) | 猪肉≤4ppb 牛肉、羊肉、禽肉≤0.5ppb | | |
猪肉 | 60(第二、三季度) | 四环素类 (土霉素、金霉素、 四环素、强力霉素) | GB/T21317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 农医发(2017)1号文件附录8: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农业部235号公告 | | |
合计金额(大写): | |
附表2: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评审 |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如涉及)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低于本次公开比选项目最高限价50%的为无效报价。 | 2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评价 | 1、供应商组成人员中具有高、中技术级职称人数、专业配置、经验及执业和业绩情况等反映团队实力的因素综合比较评审,1-8分,其中正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得1分,副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 2、供应商团队人员大于40人的得10分,供应商团队人员30-39人的得8分,供应商团队人员20-29人的得6分;供应商团队人员低于20人的得4分; 注:1、技术职称、学科带头人、成果均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证书文件。 同时提供2018年项目团队组成所有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地连续3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 25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软硬件装备配置及能力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配置数量、装备水平,类别、规格及功能参数、检测范围和精度、使用现状等是否满足有效履行合同的需要及满足程度等因素,综合比较评分。5-10分。 | 1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响应性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其他不得分。 1、实施方案的内容完整、合理可行,项目的进度计划、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质量控制及本地化服务措施等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 2、专业响应:对采购人的目的、内容、环节、安全监测相关内容及要求、田间试验布点要求、布点试验后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评价、综合会商和报告编制、分析研判、管控技术制定、报告提交等要求的响应性应答的评价; 3、对招标文件相关的商务条款要求的响应; 4、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响应。 | 10分 |
技术能力 | 1、所有检测指标投标人均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的得8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明材料。 2、2017年以来,被指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复检单位的,每一项得4分,最多得10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明材料; 3、2017年以来,组织国家级、省级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10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明材料。 | 28分 |
其他服务承诺 |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服务期限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 响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款项支付办法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分 |
类似业绩 | 提供2016年以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资金支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如合同资金为分期付款的,至少应提供一次合同款项支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②已完成的提供项目验收证明或用户意见,(未完成的提供用户意见)复印件;③未提供证明资料的将不予评审记分。 | 3分 |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 投标文件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每有一处细微偏差情形扣0.2分,扣完为止。 | 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