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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TC5510-SG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517002499
太仓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TC5510-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仓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已经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4〕32号文(项目代码:2402-320585-89-05-617225)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以太行审投审〔2024〕11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太仓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TC5510-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太仓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主要对岳鹿路(新松路至新双路)、沙鹿路(明海路至宋文路)、岳鹿路(归何路至通港公路)、太沙路(仁溪路至东林规三路)、通港公路(岳鹿路至洞星路)、通港公路(新华路至通火路)、苏州中路(224乡道至陆璜路)等7条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机非隔离设施、完善交安设施、优化调整交叉口渠化等,其中最高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总投资786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C5510-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1月-2024年3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太仓市长春北路66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姜威杰
E-mail:jzzbsz@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的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3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1时00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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