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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处置-竞价]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销售处置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标段编号:HNEC-KXJH240353001H001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副产熟石灰(电石渣)竞价销售处置公告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副产熟石灰(电石渣)(以下简称电石渣)销售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销售处置条件,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BDO部产生的电石渣产量,1吨电石产生1.156吨电石渣,全年约产165000吨,实际数量以生产的电石渣量为准。
二、竞价销售处置内容、交货期
2.1 竞价处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开祥精细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祥化工)BDO部电石渣竞价销售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料整理、装卸、运输、现场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明细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格
(成分和色泽)

单位

数量(吨)

备注

1

电石渣

电石渣成分和色泽不固定,以实际产出为准。

吨/年

约165000

数量仅供参考。实际数量以实际生产量为准;销售周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注:合同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终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合同实际执行数量以开祥化工生产的产出数量为主,电石渣为招标方BDO部副产品,随运行工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招标方对标的物电石渣不做任何数量和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原则上招标方装车的电石渣含水量不低于25%。如中标方对水份另有要求,可协商解决。
2.2招标方若生产自用,中标方必须积极配合,优先保证招标方自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如出现装车等作弊事项,将按开祥化工相关条款进行缴纳。
2.4物资所在地点:义马市人民路西段开祥化工厂区内。
2.5工期要求:销售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及时拉运,不能影响工艺生产。
2.6计量方式:每月电石渣的数量以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计量方式计算为准。
电石渣计算方式:每月电石渣量=电石数量*1.156-我公司电石渣自用量,电石数量根据我公司电石使用情况,由BDO部提供。我公司电石渣自用量由资源再生部提供自用量数量后扣除。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性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使用电石渣的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具有电石渣、熟石灰、氢氧化钙等钙类生产加工,便于审核】。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或租赁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的以开祥化工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内的密封仓库面积不小于1500M²。【为防范不可控风险,如雨雪异常天气疫情等】(上传仓库证明)。
(3)具有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车辆不低于8辆,运输车辆国五以上排放标准。(上传运输车辆详细信息登记表及复印件,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车辆商业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人资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发现虚假证照,取消竞拍资格。(上传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参看附件1、2)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最近两年与开祥化工有违约行为记录。
(2)在以往类似电石渣承包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法人和委托代理人(法人和委托代理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不得投标。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4年8月25日16:30 。
4.2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8月26日10:00 。
4.3投标单位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资料不全不通过,投标方仔细检查上传资料),需通过网上中原云商线上缴纳壹佰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择日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两天内到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佰万元(银行电子承兑)并签订合同后,择日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须知
5.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用户。
5.2投标方应在“中原云商”上报价。
5.3(1)投标方应在投标前到招标方实地勘察电石渣的产量及质量,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对该标的物处置的影响(进出厂道路、安全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以便合理报价。
5.3(2)招标方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竞价销售处置是对每吨电石渣进行报价(单位:元/吨);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中标后以每吨电石渣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3(3)本竞价中标价为固定价格,无论进出厂道路、安全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以及市场变化等情况,价格均不做调整。
5.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断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电石渣处理,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有中标方承担,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招标方的经济损失。
5.8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违反招标方现场管理,私自堆放,影响环保达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
5.9每月25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要求
6.1中标方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生产责任部门管理,同时提供防爆(国三)装载机一辆、外协人员10人(5男5女,年龄≤55周岁)[备注:车辆联络员3人(三班倒)、放渣装车人员3人(三班倒)、装载机司机2人(二班倒)、现场打扫装车区域卫生2人(长白班)]方可满足其安全生产需求。
6.2中标方需遵守招标方现场安全、环保等一切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人员指挥。中标方因运输、存放不当而造成环保等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3中标方必须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运输、处置途径,并在电石渣处置承包期间,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不得无组织进行储存、倾倒或造成外界其他环境污染,若因中标方不能有效进行处理,造成环境污染,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6.4中标方负责组织车辆及时运输招标方BDO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并承担装车、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中标方在装车期间,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中标方照价赔偿并支付修理费。
6.5招标方生产期间,中标方必须服从BDO部的拉渣调令及时拉渣,进厂拉渣的车辆必须是绿色环保车辆,车辆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环保要求更新必须及时更换车辆),有顶棚遮盖,否则不能进厂。中标方在招标方生产期间,必须保证电石渣库正常库存,无条件的服从招标方生产部门的调度,及时拉渣,否则将对中标方进行考核。
6.6招标方不提供存放场地。中标方未能及时运走电石渣而迫使招标方自行组织运输、存放或对招标方生产造成影响,中标方承担与其相关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于电石渣不及时转运造成生产事故一次缴纳5000元,招标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6.7中标方负责装渣现场的卫生清理工作,车辆冲洗及打扫卫生所需的胶皮管及相应的工具,胶皮管或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更换,不能因此影响冲洗和卫生的打扫。
6.8中标方负责招标方指定区域的卫生清理等工作并承担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中标方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将作业现场打扫干净,工具放入指定位置,胶皮管盘好放置。如因现场卫生问题造成属地部门考核考核,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9中标方的车辆出入厂区要保持车厢干净整洁,出厂前车辆冲洗要按照招标方操作规程进行,车厢密封不漏渣,车顶部加盖篷布全面覆盖,车厢车轮车头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每次拉完电石渣要保证路面干净,现场人员检查确认后,签票离开现场。如有违反将根据现场管理规定向财务部缴纳现金。
6.10中标方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必须接受招标方安全培训,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着装,禁止穿短袖、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工作区域,不准携带烟火,不准吸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要求。如因安全环保相关问题违规或不按招标方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等事件,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与赔偿。
6.11中标方合同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方财务部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佰万元(银行电子承兑,退合同保证金也是银行电子承兑)。
6.12招标方厂区严禁烟火。烟火规定按照招标方规定执行。若因中标方人员造成事故,中标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13按照招标方厂区的“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中标方负责区域若发现有烟头,按照烟头的个数(1000元/个)进行缴纳。因违反招标方规定造成的一切违规,中标方需按时向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从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6.14没有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许可,中标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用和拿取公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经允许不得进入规定行驶路线以外的区域。
6.15中标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口罩,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若中标方作业人员出现职业卫生方面的问题,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16签订安全、卫生协议,并向BDO部提交保证书,缴纳安全卫生保证金5000元,合同期满无任何安全、卫生问题,原数退还。
6.17电石渣必须经过合法的处置,严禁在厂区内外露天存放,严禁随意倾倒,一经发现除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缴纳以外,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的合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18中标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电石渣进行合法的处置或者销售处置,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销售处置范围超出河南省,中标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19中标方禁止将电石渣销售处置给没有环保资质的企业。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20 中标方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其电石渣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招标方应保守中标方的商业机密,严禁外泄。
七、污染防治要求:
中标方运输、利用、处置电石渣,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电石渣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电石渣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电石渣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电石渣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电石渣渣污染环境的措施。自建或者租赁的电石渣库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反馈给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否则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八、货款结算:
每月25日预付次月提货款,逾期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9.1本竞价公告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0398-2219106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竞买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_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买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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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买单位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响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买单位: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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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诺书
致: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本保证书为 对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在中原云商网的电石渣竞价销售处置公告的承诺。
我方承诺对下列条款无异议:
1、此次贵单位处置标的物作为电石渣处置,贵单位对处置的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和数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
2、我方承诺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履行处置公告要求内容,如未按要求履行处置公告要求内容和提供资料,贵方可以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发现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
竞买人全称(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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