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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HP-2024-4]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物业 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
乙方:江西燕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及 2024 年 2 月 20
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华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XHP-2024-4)的要求,通过依法招标程序,由乙方
中标。为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
遵守。
一、服务范围
主要包含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绿化面积、停车位、功能区域划分
等信息(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卫生保洁
1、楼内公共区域
1.1 每日循环清扫地面,随时清除地面、台面的垃圾、污迹,发现污渍立即处理,文物
大院、游客通道地面每日至少拖地 6 次,推尘 3 次,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1.2 每周抹净门玻璃和窗玻璃,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擦净门框、窗框、柱子等,确保无
污迹、无手印、无水印。每月彻底清洗 1 次。
1.3 每日抹净各种指示牌、告示牌、显示屏、接待台等,抹净各处灯罩、金属框,文物
大院面积 13000 ㎡,建筑面积 8000 ㎡、公共卫生间 200 ㎡,室内卫生办公区面积:1000 ㎡。
1.4 各处金属包边、告示牌支架等,用金属清洁保养剂擦亮,保持无手印,无氧化痕迹、
无锈蚀,每日擦 1 次。
1.5 及时清倒公共区域烟灰缸、垃圾桶,烟灰缸内的烟蒂不得超过 6 个,垃圾不能满过
筒身的 1/2。每日清倒垃圾 2 次,并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洗处理垃圾筒上面的污渍,使其
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1.6 对所有文物大院石材地面每年进行 2 次晶面处理、对各楼层石材地面每年进行 1 次
晶面处理;每一季度对大楼石材地面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护,发现公共区域地面有磨损随时
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干净、光亮、完好。
1.7 每天对文物大院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保洁。
1.8 确保文物大院展厅所有房屋外墙及玻璃干净。每周清扫一次房屋外墙及玻璃,保持
外墙及玻璃干净、整洁;
1.9 每日抹净文物大院各展厅的墙壁和石柱的灰尘,清除污迹,使其光亮;保持监控器、
风口、天花板及扬声器洁净,定期清除灯罩上面的灰尘和消防器材的灰尘,保持无积尘、干
净。
1.10 每天清洁一次公共区域的盆栽植物、花盆,保持盆栽植物无黄叶、烟头、纸屑等
杂物,使其无尘、无垃圾;每周清理 1 次大楼内装饰物的积尘,保持清洁。
1.11 每日擦抹各通道大门多次,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1.12 每日擦净一次楼梯扶手,拖净楼梯,各眼见手及之处抹尘、保洁。
1.13 每周清扫所有公共区域的天花板,确保无蜘蛛网等。
1.14 每月全面清理一次排污沟,发现淤塞,随时清理。
2.办公区
2.1 每日清扫地面及墙面,随时清除地面、台面的垃圾、污迹,保持地面墙面无手印、污
渍、无灰尘等,发现污渍立即处理。地面每日至少拖地、推尘各 1 次,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2.2 每日抹净门玻璃和窗玻璃,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擦净门框、窗框、柱子等,确保无污
迹、无手印、无水印。每周清扫一次房屋外墙及玻璃,保持外墙及玻璃干净、整洁。
2.3 每日抹净贵宾室桌椅、茶几、沙发等,清除污迹,使其光亮;保持监控器、风口、天
花板及扬声器洁净,定期清除办公设备、灯罩、金属框、消防器材等上面的灰尘保持无积尘、
干净。每周彻底清除各沙发、茶几等卫生死角,使其无积尘。
2.4 及时清倒办公区、贵宾厅烟灰缸、垃圾桶,烟灰缸内的烟蒂不得超过 10 个,垃圾不
能满过筒身的 1/2。每日清倒垃圾 1 次,并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洗处理垃圾筒上面的污渍
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每周使用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使蚊蝇鼠虫无滋生源。
2.5 每日擦净一次楼梯扶手,拖净楼梯,对各眼见手及之处进行抹尘、保洁。
3.卫生间、茶水间等
3.1 拖洗所有卫生间、茶水间地面,抹净茶水炉、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清扫多次,
确保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无手脚印、无污渍等。
3.2 卫生间隔板、烘手机、纸盒、给皂机每天擦抹 1 次,小便池、厕位、水池 2 小时冲洗
1 次,每天用清洁剂清洗 1 次,洁具每周用消毒剂消毒 2 次,整体卫生间每月全面消毒 1 次,镜
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 4 次,上班时间每半小时巡视 1 次,发现污剂、水剂、积水、头发、
手印、便迹、异味、便纸等及时清理。
3.3 每月 1 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板擦净,灯具、风口抹尘,保
持干净、无污渍。卫生间、开水间的地面每天拖地至少 4 次以上,保持地面干燥。
4.停车场及广场、道路
4.1 地面目视无垃圾、杂物、积尘、杂草。
4.2 各项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泛光照明灯具、隔离墩及灯箱等),目视表面光亮,无灰尘、
污痕。
4.3 外墙目视无污迹、乱贴乱画现象。
4.4 地面目视无杂物、积尘、油污。
5.垃圾处理
5.1 外部目视无灰尘、油渍等污痕。
5.2 按照规定加盖并装设垃圾袋,袋内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
5.3 附近地面、墙面无油渍,污迹。
6、室外卫生:包括停车场、贯道溪两岸(停车场至廻流山)、女子诗碑园等。
(二)绿化范围:包括文物大院五个庭院绿化维护保养、贯道溪两岸(维护及剪草)。重
大节假日和暑期要对绿化地进行打草,生活区环境卫生定期清洁,庭院绿化定期剪草。
(三)服务总面积:暂估 20000 ㎡。
(四)水电维护服务
全所范围内(含生活区)公共区域内的水电维修,专项维修及职工私人范围维修除外。
1、每周 2 次以上检查文物大院和办公区的水电设备,及时维修,确保水电线路安全。
2、每日检查文物大院展厅区域的灯具,发现损坏灯具及时更换,确保文物大院和办公区
的正常照明工作。
(五)安全服务
保证监控、自动报警、门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并做好车辆、
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监控指挥中心 24 小时值班、文物大院、停车场值班巡查,节假日及黄
金周等重要接待日治安维护及停车场车辆调度。
1、对进入庐山白鹿洞书院的游客进行管理,对古道进入书院的人员进行查验票。接受咨
询并进行引导、答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2、设置巡逻岗,全天 24 小时、全年 365 天值勤与巡逻,有明确、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
核办法,确保巡逻的质量与密度。
3、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进行安保巡逻,防止刑事、治安案件。
4、在保安队伍中建立一支消防预备队,进行基本的专业训练,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应
急能力,每一季度检查一次消防器材,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对停车场换乘车辆进行管理,保证道路畅通,无乱停乱放车辆。
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物业管理人员总数数 14 人,其中管理人员 1 人、保洁 5 人,安保人员 6 人,水电工 1
人,职工食堂做饭人员 1 人。
2、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自行招聘分配工作。
3、物业所有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满额招聘上岗,如未按要求达到相应工作人数,采购人
将有权扣除未到岗人数相应工资。
4、人员年龄规定:除管理人员外所有男性 18 岁至 60 岁,女性 18 岁至 55 岁。
5、物业人员工作期间可在白鹿洞书院职工食堂用餐,除一名职工食堂做饭人员外,其他
人员一律按成本价缴纳伙食费。(每人每餐 6 元,以后如工作餐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
缴纳伙食费)。
四、服务期限与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每年一签。
2、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
个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3、付款方式:由甲方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乙方开具前一季度的服务费票据,
经甲方核定后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予以支付。
五、考核标准
1、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安全、可靠运行。
2、确保有效投诉率低于 0.2%。
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4、服务场所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5、服务场所内环境卫生达标率为 98%以上。
6、乙方应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物业管理。
7、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消防管理、安全监控等设施的管理,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保证甲
方本项目消防管理、安全监控等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符合市、区有关规定。
六、付款金额明细及收款账户
1、本项目招标价为 88 万元/两年,最终乙方中标价为:794200.00 元/两年。
2、付款金额明细:本项目 24 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总金额为¥794,200.00 元,大写:柒拾
玖万肆仟贰佰元整;均摊至每季度的服务费为¥99,275.00 元,大写:玖万玖仟贰佰柒拾伍元
整。
3、上述费用按每季度支付,与季度考核结果挂钩。付款时间为每下一季度第一个月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开具发票(税率 6%),甲方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 10 个工 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上一季度应付物业服务费至乙方指定账户,如逾期支付,每逾期 一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所拖欠费用总金额的 5% 。
4、收款账户:
户 名: 江西燕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账 号: 287010100100015782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确保乙方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2、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履行物业管理服务。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投诉,并要求乙方及时改正。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的监督,听众甲方的指挥。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了解甲方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5.乙方应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相关条款
1、甲方交办的工作事项如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范畴内,由双方协商解决。
2、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能够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纠纷。
3、避免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不能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合同处于不定期状 态下,且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对方,才能解除合同。
4、乙方如书面向甲方请示或报告,甲方应予以签收,并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否 则视为认可。
十、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疫情、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 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 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的两周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 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合同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服务合同终止
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 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 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 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或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年度评价不合格,甲方按相 关规定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并有权取消乙方下一个年度服务权;如乙方的服务深得甲方 认可,且每月考核均达到甲方要求,在服务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将项目服务外包进行招标时,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加分。
十三、合同修改与通知
若甲、乙任一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如遇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 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贰份,采 购代理机构壹份,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 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附件
含项目服务方案等与本项目合作相关的往来函、文件和资料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作为补充。
甲方(盖章):庐山世界遗产管理处 乙方(盖章):江西燕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所 )
签约人签字: 签约人签字:
签约地点: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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