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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排水集团
槐房再生水厂
2024 年膜池产水止回阀
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4-2C-5271-000077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6月
1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目 录
1.招标条件
2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8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20
8.纪律和监督. 21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第三章评标办法 30
评标办法前附表. 30
1. 评标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3. 评标程序 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二卷 56
第五章供货及服务要求. 57
第三卷 6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4
一、投标函(格式)… 6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9
三、授权委托书 70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格式)… 72
六、分项报价表(格式) 73


七、资格审查资料 74
八、投标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5
九、技术支持资料 86
十、相关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计划, 87
十一、其他资料. 89
3


第一卷
l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2024-ZC5271-000077),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
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
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
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
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
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
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
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预计使
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不少于20万元以上的阀门更换或维修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
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
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
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
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
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日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
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现场维修应具有至少3人维修服务团队,投标人投标时需
提供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hfzb@bdc.cn邮箱,
井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郝先生,电话:13264140706。招标人用电子邮箱(hfzb@bdc.cn)发
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的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
为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
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 (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
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3264140706
招标单位负责人:王先生
招标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15201587464
中标结果质疑:010-67966320-8067
招标监督:010-67966320-8067,wangyu@bdc.cn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招标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1.1.2 招标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326414070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及服务采购
1.1.5 工程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
1.3.1 招标范围
阀更换配件及服务
1.3.2 交货期 服务工期:单个止回阀维修2个日历日内完工。
1.3.3 交货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
1.3.4 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1.4.1 年和2022年连续二年财务审计报告;
力、信誉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业绩: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不少于20万元以上的阀门
更换或维修业绩,详见“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其他:(3)应具有至少3人维修服务团队。 (4)中标人服务人员,进入采购单位前须佩戴相关劳动 保护用品,并配备好维修及检测工具: (5)提供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或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 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1.4.2 标不接受(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019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 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 除合同的情形: (2)2019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4.3 其他情形“(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 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 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 的情形。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1.9.1投标预备会查询询价应答供应商信用信息,确保成交供应商100%无“经 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近5年)、未处理的或可能影 履约的“行政处罚”(近5年)等信用异常情况,未列入“联 合惩戒黑名单” 不召开

6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 时间:\
1.9.2
会前提出问题 形式:\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
1.9.3 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1.9.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分包 不允许
1.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B)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1.11.3 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2.1
他资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时间: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前
2.2.1 标文件 形式:书面提出(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2.2.2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的形式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2,2.3 30分钟内。
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2.3.1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的形式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2.3.2 30分钟内。
标文件修改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3.1.1
他资料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3.2.1 方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第六章“六、分项报价表(格式)”,最高投标限价计算结
果在开标前公布。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供货及安装要求”的内容填写相应表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3.2.5
求 格。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全部价格,投
标人不能额外向招标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近年完成的项目业绩情况表”、“正在供货和新承接
的项目情况表”:必须同时提供每份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
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范围、标的物数量、合同价格、双方
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合法有效的内容)和以下业绩证明
文件之一:
①合同中与本项目相关标的物的结算发票记账联扫描件,
业绩认可的金额以该结算发票的合计金额为准;
②或,同时出具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格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式)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价款页、合同支付条款页、合
3.5
殊要求 同签字盖章页),业绩认可的金额以合同价款页金额为准;
不按上述要求两种方式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业绩
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结算发票记账联上所有信息必须清
晰、可辩,并能够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
台”上查验真伪;由于发票信息不齐全、内容不清晰等原因,
导致无法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
验真伪的,同时投标人也不能提供原始发票原件的,该发票
对应的业绩内容,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2021年至2022年 3.5.2
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3.5.3 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 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3.5.4
的项目情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倒算)
3.5.5 仲裁情况的时间要

8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不允许
3.7.3A (2)投标方案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装订形式的纸质投标文 件。投标文件需要1正本,4副本:1份电子版(U盘),
3.7.3A (3)纸质投标文件是否 需分册装订需要
3.7.3 (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套附《投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 需要1正本,4副本,1份电子版(U盘):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格式文本,投标文件应按 要求在相应位置(关键页)签字、盖章,且必须盖骑缝章。正本 每页都必须盖章。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招标人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 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采购 投标人名称:
4.2.1投标截止时间 纸质递交投标文件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4.2.2地点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北京市丰台区槐房 路48号)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1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排供应链(https://cg.bde.cn/)的“采购公 告”专栏的“结果公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限: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9


投标
1.合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10
容 2.质保金: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0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设备代理、经销商的,除投标人应满足以上要求外,如招标文件对向其授权的设备制
造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有要求的,向其向其授权的设备制造商应满足相应要求。需要提
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日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隶属
关系、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之前三年)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
未移出的;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12)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
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13)近五年内投标人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
行能力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2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
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
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
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
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
持资料应满足本项目的相应要求,具体形式为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
13


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
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
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及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
中出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
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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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
接受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
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格式);
(2)分项报价表(格式);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4)授权委托书(格式);
⑤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6)投标保证金:
(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格式);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支持资料;
(11)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无严重违法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况承诺书(格式);
(13)无没有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及诉讼情况证明(格式);
(14)无条件接受违法违规行为公示承诺书(格式):
(15)关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格式):
(16)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格式);
(17)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声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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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列明的其他资料:
(19)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
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
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但未同时修改“分项
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报价总额与修改前的投标报价总
额比例,修正“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
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
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但不得要
求及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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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
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
第33号)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具体时间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败诉的,提供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完整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3(A)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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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
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当纸质正本文件与
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
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应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规范和要求等。如投标入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
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7.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
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或负偏差和例外。
3.7.6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投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
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
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
3.7.7投标文件应按顺序标明页码。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纸质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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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
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依据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法得出的招标控制价计算结果:
(2)投标人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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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评标结
果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异议函的形式(异议函格式详见本章附件六)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材料;否则异议无效,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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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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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投标人违反8.2.1规定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的招投标活动,招标
人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在招标人的网站(http://cg.bdc.cn)予以公示。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
知第2.4款第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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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澄清/说明通知
关于 澄清/说明通知
现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概述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 澄清/说明如下:
1.
2.
招标文件涉及到的上述内容同时做出相应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投标人按此格式确认澄清/说明内容是否影响其编制投标文件,并将《确认函》签字盖章
后,送至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设备部210室(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确认函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事项名称) 已收悉,贵司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以上澄清、修改影响不影响我公
司编制投标文件。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3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l.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送至
招标人电子邮箱lshsb@bdc.cn。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4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l.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25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于 年月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采购,根据评审结果,经公示,贵公司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1.中标内容:
2.合同形式:
3.中标金额:
4.合同期限: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办理有关合同签订手续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6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7


附件六:异议函
异议函
我司(单位名称)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人,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具体内容如下:
明确、具体的异议事项:
事实依据(因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异议函》中的“联系人”非提出异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本章附件七)。
28


附件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处
理我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评标结果异议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该授权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除非授权人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清晰可认,骑缝加盖
单位公章。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 形式 投标函签字盖章
评审 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1.1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标准
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同一子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3.5项规定
资格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3.5项规定 2.1.2 评审
标准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第3.5项规 其他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的情形 情形
30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响应
性评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1.3
审标
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 权利义务
章“合同”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 符合第五章“服务要求”中的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3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满
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须
的价格调整,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不含增值税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
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于评标结束前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和补正做出回复。
在规定时限内拒不回复的,在评审时评标专家可以根据其判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直至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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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投标文件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否决其投标。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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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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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
件及服务采购采购
采购方(甲方):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建新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久路与槐房路交汇口北100米
邮编:100076
联系电话:010-67966320
供货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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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就其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
配件及服务采购中所需维修采购等以2024-ZC 5271-000077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1.1合同:指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共同作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如有):
(3)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结果通知书:
(4)招标、评标、询价或谈判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修正文件和会议纪
要(如有);
(5)乙方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
(6)甲方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
按以下顺序原则,从前到后依次确定文件优先级,后面文件的优先级高于前面文件优先
级:上述文件内容矛盾的,以生效日期在后的为准:本合同未详细约定或未约定的,以甲方
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甲方招
标文件为准: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优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以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为准。
1.2标的物: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电机配件,以及与其运行维护相
关的文件资料(包括图纸、图片、各种文字说明、标准等)。
1.3维护维修或服务:指根据合同约定,按甲方要求,乙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
等为甲方完成工作。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装、拆解、润滑油/脂更换、故障检
查、调试组装、修理;测试:检验:服务;维护维修或提供与其相关的技术操作、技术指导、
技术配合、技术培训或其他类似的服务等;及任何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或技术或劳力
或服务或资料(包括图纸、图片、各种文字说明、标准等)。
1.4缺陷:指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性能、
质量标准或者指标,或者在本合同没有明文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地区或者生产商标准的情况,以及合同项下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
1.5验收:指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或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
标的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活动。
1.6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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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
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
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9小时或日: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
时间);按日历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日和其他法
定节假日)。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
一日。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三、合同价格
3.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为网上银行、转账支票等。
3.2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合同标的、人工费、利润、税费、运费、保险费、
措施费、质保期内的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标的物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以不含税单价为准。乙
方在报价时已考虑各种价格上涨因素,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对不含税价格进行任何调整。税
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结算时以依法执行的现行有效税率为准。本合同中采购标的和数
量,仅为预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已知悉以上内容,并不因此追究甲方任何
责任;属于集团集采范围内的物资,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3.4甲方2024年预估采购槐房再生水厂UPS电源维修服务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兀
(大写: 元)。实际结算金额以甲方每批次采购任务单为准,实际采购量可能因实际生产
情况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乙方确认已经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且承诺自担风险,不得因采
购量的减少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乙方同意并承诺放弃对甲方的追偿,甲方对实际采购量变化
不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4.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首个下达的任务单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
容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价款前,共计向甲方提交本合同预估含税
总金额5%(金额四舍五入取整至元)的质量保证金或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质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失效日期不得早于质量保证期结束日),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4.2分批次结算付款。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以下达任务单的形式
分批次向乙方实施采购,且甲方收到乙方按照本合同4.1条款约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或质量
银行保函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应批次任务单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
后,以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任务单和验收单为准核定当批次结算金额,且乙方提供等额合
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任务单价款。(任务单
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
4.3质量保证金或保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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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下全部任务单的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质保期内未出现违反质量保证事件,或违反
质量保证事件已处理完结且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或可以解除质
量银行保函的书面申请(附交款收据等甲方要求材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甲方在20个工
作日内向乙方退还无争议的质量保证金或可以解除质量银行保函,不计利息。
五、标的物等的提供、包装、运输及检验:
5.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等按以下第【_】种方式提供:
(壹)甲方自行采购:
(贰)甲方指定品牌,乙方负责采购及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叁)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采购材料或相关品牌的产品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肆)乙方提供甲方设备的原厂备件。
5.2发货后12小时内,乙方应及时以电话和传真等形式将该批标的物等的合同或订单
编号、发运日、名称、包装件数及清单等内容通知甲方,以便于甲方组织检验、接收。由于
乙方标的物验收不合格导致超出供货期的,视为乙方未按时供货,乙方应根据本合同8.1(2)
a条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3乙方必须及时保证标的物的供应量以满足甲方生产运行的需要。尤其在遇到重大节
假日、政治活动及其他有相关车辆限行等规定的特殊时期,乙方应制定相关的产品供应保障
方案,以保证甲方的生产运行安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送货,并提前通知甲方预计到货时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
按时送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安排其他时间送货。如因乙方原因
导致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
受的全部损失。
5.5乙方交付标的物须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包装按照标的物特点采取减振、防冲击、防污染、防变质、防潮、防晒、防雨淋、
防霉、防锈、防腐蚀等措施以保证标的物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乙方应保证标的物
完好,包装外表无损。
5.6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标明其保护措施、保存方
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7标的物等运输到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进行初步检查。标的物应附带权
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和合格证、清单、操作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包装内零部件和
配套件齐全,轴承类配件等的型号及品牌应与甲方技术规格要求一致;如需加工的配件保证
与原配件材质规格同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5.8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标的物等质量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
任。
5.9甲方对乙方运至的标的物等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有关约定或与设备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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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5.10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指定品牌的标的物,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否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三倍赔偿甲方为此而支付的费用。
六、服务验收
6.1施工期间验收:乙方每次服务后,须对现场卫生进行清扫,保证现场无残余物料;
在甲方场地内的工作须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
6.2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由乙方重新进行服务工作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无条件进行重新进行服务工作。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重新进行本项目所需全部费
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按本框架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3乙方未通过验收的,甲方给予乙方7天整改时间;整改后仍未通过的,甲方不予退
还乙方的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重新进行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并赔偿甲
方全部损失,按本框架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完成本项目至质量保证期届满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工作成果与合同不符,或者
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乙方任何工作存在缺陷,包括服务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的,甲方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更正或修复上述问题。
6.5货物验收,货物到厂后的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备件检查,包括型
号、合格证、外观、动作功能、加工细节等,如无问题视为合格。
维修初步验收测试,设备恢复原始工况的或达到维修工况目标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
维修最终验收测试,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功能性测试之日
起,设备连续稳定运行3个日历日无故障,且设备性能稳定运行在维修工况目标。维修更换
止回阀时,再次检查整阀完整性。维修安装后阀门应开闭顺畅,无卡滞无异响,进行压力试
验,阀门密封泄漏在正常范围内(满足GB/T 13927-2008试验的规定)。中标人提供含图
片的维修报告等资料,维修报告中要对止回阀断裂情况与断裂发生的细节原理作简要说明并
做统计,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对资料,确保资料完整,视为最终验收合格。6.6如果乙方
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更正或修复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
风险、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7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技术操作不当等
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8乙方完成本项日至质量保证期届满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工作成果与本合同不符,或
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乙方任何工作存在缺陷,包括潜在标的物等、服务的缺陷或使用不符
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有关要求等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
内免费更正或修复上述问题。
6.9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更正或修复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0


6.10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给予中标人配件10个日历日、维修7个日历日的整改期,
整改期内完成整改的视为验收通过;整改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每超出!个日历日扣除本
项目合同2%的质量保证金;整改期结束后7个日历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扣
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1)接收标的物等,接受服务等。
(2)甲方或所属企业对项目进行验收,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
采取必要措施并向乙方索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留置乙方为完成
项目的工具、设备、设施等。
(4)乙方出现违约事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供应不足或不及时或拒绝供应
或不能供应,或标的物或服务质量不合格,或标的物性能不满足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或减少采购量,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7.2乙方的权利
(1)收取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在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补足资料或给出明确答复。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向甲方索赔。
(4)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7.3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和相关信息。
(2)向乙方提供其能提供的保证本合同顺利完成所需的条件。
(3)根据甲方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4)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5)对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标的物或技术服务依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6)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知晓的乙方的知识产权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
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7)指定本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处理一切事务
业务管理联系人: 郝炳乾;职务: 职员:联系电话: 13264140706 其他联系方
式:∠
商务事务联系人:
二:部门: i 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甲方各采购单位(即订单下达单位)的现场管理联系人,以订单或乙方和相关采购单位
认可的书面形式确定。
41


联系人变换或增加的,甲方或其采购部门或采购单位以书面正式函件形式通知乙方。
(8)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7.4乙方的义务
(1)应使用专业技术与技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为甲方完成供货或提供服务。
(2)保证对本合同提供的标的物或技术服务享有知识产权,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服
务或者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诉讼。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乙方应以自身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等完成本合同项目下的工作,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不得转委托、转包、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作出解释说
明。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接受甲方或甲方所属企业必要的监督检查。
(7)工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甲方或甲方所属企业工作区域、设备、任
何物品、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拍照、以任何形式带走任何非乙方资料或材料。
(8)工作期间及工作结束后,乙方均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知晓的甲方的技
术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知识产权和相关业务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
面同意,不得披露给第三方。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披露的任何与项目相关或
不相关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研、产品等、服务、市场、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发
明、工艺、计划、图纸、设计、营销、技术、业务或系统、财务、客户资料、规范/规格、
目标/源代码、应用、尚未公开的商标、商号及其他秘密,以及任何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信息。
不论本条款所列各项甲方已经或可能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已经或正在登
记注册、或受到其他形式的公开保护,也不论本条款所列各项是否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乙
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约定,透露或泄露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违约给
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限制。
(9)提供售后服务和培训,保证甲方相关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和日常维护方法。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售后服务和培训包括:
(10)标的物物权转移点为甲方验收合格时。乙方承担标的物在验收合格之前,毁损、
灭失的全部风险及责任,乙方负责储存、运输、装卸,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安全责
任、标的物及车辆运输安全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储存设备安全和管理责任等责任和任何可
能或有风险。甲方依法承担标的物物权转移点之后的相应风险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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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向甲方披露非乙方自行生产的标的物等的产地及生产厂家,并提供其生产许可证
及产品等合格证,并对此类标的物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
(12)保证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质量优良的、安全可靠的,具有国家认可的具有资
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合格证。标的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性
能满足本合同约定或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13)保证提供的标的物或服务均配备完整统一、内容准确的中文技术资料,满足标的
物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和服务的需要。
(14)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储存、运输、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
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15)在北京地区设置维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维修技术人员。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
将专职维修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16)若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或质保服务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留主合同己收
取的乙方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的20%;累计三次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或质保服务的,
甲方有权扣留主合同已收取的乙方全额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不再退还。
(17)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售后或质保服务,甲方自行选定第三方实施发生的费用以主合
同已收取的乙方的履约和质量保证金抵付,同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18)质量保证期内,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负责维修或更
换,费用由甲方承担;非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标的物损坏或灭失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标的物、服务等由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
的缺陷及其他非甲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相关损害赔
偿优先从主合同已收取的乙方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
(20)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具备实施本合同约定事项的
资质要求。乙方承诺其工作人员为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乙方承诺承担该等工作
人员在工作中可能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及其他任
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责任、财产损害责任、安全责任等全部责任。乙方同意:乙方和乙方工
作人员服从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和甲方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法规、文件等的要
求。
(21)乙方确认已充分知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各项管制情况,承诺不受疫情影响,
能够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约,为甲方提供供货等全部服务。如乙方因疫情影响导致未能正
常履约,乙方承诺自愿按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并自愿放弃关于疫情防
控适用不可抗力等有关的抗辩权利。
(22)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乙方应确保指定的负责人24小时联系畅通,否则因联系不畅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3


并由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联系人变换或增加的,乙方以书面正式函件形式通知甲方采购部门、甲方业务管理部门
及各采购单位,并以传真或正式函件形式通知甲方商务事务联系人和现场管理联系人。
(23)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索赔与争议
8.1违约
(1)甲方违约
a.除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延期书面协议及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
款,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合同价款的【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
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项下应付账款总额的10%;
b.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由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不能预见的损失除
外。
(2)乙方违约
a.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要求乙方另行按本合同项下的甲方年度预计总采购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甲
方。该等违约金并不免除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责任。
b.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供货或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但
可以预见的雨雪、雾霾等特殊天气出现不免除乙方责任),视为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按未
供标的物或未提供服务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
期时间超过2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供标的物或未提供服务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
全部或部分本合同,违约金由甲方从主合同已收取的乙方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履约和质量银
行保函)或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
8.2索赔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
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可按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向乙方索赔:
a.甲方提出更换或补发或者重新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五
日内无条件将更换或补发的标的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或者重新完成维
修维护服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费用和逾期完工的责任。更换或补发的标的物或
者重新提供的维修维护服务后仍然未通过验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并由乙方按本
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b.甲方提出退货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付全部合同价款,并赔偿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费用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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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方根据实际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按本合同约定依法向
乙方主张索赔;
d.乙方维修或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部件、材料、产品等或服务进行更换、
进行修复有缺陷的,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费用和其他损失。
(2)乙方承诺:自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到达乙方5日内,乙方未作答复,视为该项索赔
已被乙方认可和接受,乙方已经放弃任何可能或有的抗辩。
(3)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
据。
(4)上述索赔方式和期限亦适用于乙方。
(5)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主合同己收取的乙方
履约和质量保证金(履约和质量银行保函)或未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费用和损失。
九、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经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变更、解除及不可抗力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有权签署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因国家或北京市政策或计划调整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时,
合同一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共
同签署书面文件,经甲方有权签署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之
间、补充协议与合同之间,相互不一致的,以生效在后的为准:未签署书面文件的,本合同
继续有效。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本合
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且:
a.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件发生后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b.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情势变更,本合同中的情势变更是指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或政策
调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产生重大影响而需要重大改变。遇有情
势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以定后续事宜。
45


10.3合同终止
(1)本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解除后,合同终止。
(3)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的,合同终止。
(4)下列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
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a.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10日内,未能纠正其行
为:
b.乙方供货或服务进度严重逾期(滞后供货期或服务期15日或以上),且无有效的补
救措施,使得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无法如期履行合同;
c.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继续实施将给甲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的。
本合同终止后,不影响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
十一、语言文字与适用法律
11.1语言文字
除另有约定,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
种)语言文字时,汉语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11.2适用法律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十二、其他
12.1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2.3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都必须是书面的,并经甲方有权签署人和乙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双方的其他约定
13.1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2本合同质量保证金按照本合同4.1约定的金额收取。如发生违反质量保证事件,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10个日历日内按本合同4.2约定的质
量保证金数额足额补交。
13.3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为365个日历日,自所有标的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的应急维修服务响应,因标的物质
量问题导致的情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出现问题后72小时内乙方维修工程师到达甲方
指定地点并出具维修方案,维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
13.6乙方承揽本项目的供货和维修服务,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
46


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乙方在供货和提供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确保按国家及
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并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等负全部责任,乙方承诺承担
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可能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和乙方
工作人员及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责任及安全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损失和赔偿。乙方应与甲方所属采购单位签订相应安全协议(安全协议模版详见附件二)。
甲方已经向乙方全面解释了本合同,乙方表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本
合同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乙方同意本合同所述内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始终具有法
律效力,井自愿受其约束。
(以下为本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47


(本页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
配件及服务采购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有权签署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郝炳乾 联系人:
电 话:1326414070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 开户银行:
支行
帐 号:0200008109022500282 帐 号;
税 号:911100001014252864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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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标的物价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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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安全协议模版
北京排水集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
方面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人身、电气、设备、设施、运行、交通、消防、行政等
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相关规定及集团相关要求,经甲乙
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严格审核乙方有关安全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证,并负责核发与回收作业人员出入
证。
(二)有权将乙方的“三违”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乙方发生严重违章作业或不服从
甲方管理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及项目合同;
(三)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作计划做好协调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有关安全手续。
(四)项目实施前,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必须对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实施人员
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告知》、《安全交底》,并留有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或资料。其中,
政府立项项目的,仅对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告知》、《安全交底》,
涉及此项目的其他人员相关安全培训由其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负责。
(五)指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
患,应开具安全检查单,督促整改。同时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或停工整顿,
因停工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甲乙双方生效的本项目合同和(或)本
协议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尽量协助救护、保护事故现场、
及时上报,并有权开展或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0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乙方承诺:乙方作为 项目的实施单位,对实施
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非因甲方过错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害包括但不限
于设备损坏、设施损害和任何安全事故独立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好以下安全责任:
通用条款
(一)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北京排水集团及甲方相关安
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涉及危险作业必须作业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严禁擅自作业,但政府立项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对甲方生产运行不造成影响的危险作业由
乙方实行内部审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乙方应合法用工,承诺其作业人员为与乙方有正式劳动关系的人员,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作业技能和经验,并按要求为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乙方承担该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可能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和乙方
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责任、财产损害责任、安全责任、环境等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将本单位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安
全管理组织机构、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等资格证、车辆情况、现场(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必须注明授权的职责范围)),
在项目实施前经盖单位公章确认后,报甲方备案。凡已备案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
得冒名顶替。涉及调换工种、增补、更换或调动车辆、人员的,应将变更情况提交甲方备
案后方可作业。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人员的,所带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同
时,凭本协议与人员花名册及时为员工办理出入证手续,乙方应监督保证其作业人员正确
佩戴出入证进出厂门和施工区域,遵守门卫及保卫制度,无条件地配合甲方保安人员工作。
(四)作业前,乙方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做好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估与控制,组织
全体作业人员分工种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考试,做好书面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更换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分包,擅自转分包一经查处甲方当即终止、解除相关合同并
按相关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私自转包、分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单位负全责。
(六)乙方必须指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要结合工程实际工序、工种作业的不同,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阀门、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和进入
甲方工作区和生活区等非乙方作业区,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安全责任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负
责,并须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乙方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炉子等高功率电器;严禁安装取暖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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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出现打架、斗殴、偷窃、酗酒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处,对行为人立即清退。
(九)乙方人员应着装整洁,文明作业,进入或在办公区域附近作业时禁止大声喧哗,
厂区内严禁吸烟。
(十)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事故隐患,必须
及时落实整改。作业中一旦发生安全、危及生产运行与公共安全、治安稳定等突发事件,必
须立即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并要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对策,有效防范事态的扩大。
施工维修类专项条款
(一)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周密的施工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好
安全措施,在施工开始前报甲方备案。涉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按要求制定专
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及本协议所列
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
律责任。
(二)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入厂安全教育告知书》、《安全交底单》及《工程开工单》
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乙方要在施工范围设置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及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符
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
并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和安全规定,
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或劳动防护用具配备不齐全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乙方对甲方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围栏、安全标志牌、消防设施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
更改、污损、遮挡。
(五)乙方必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安全
措施,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明显标志。
(六)乙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乙方进行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严
禁擅自作业。作业前乙方要有安全施工措施,并按要求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有效安全防护用
具和安全防护服,并告知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对于政府立项工程项目,施工
区域内的危险作业由乙方实行内部审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涉及对甲方生产运行有影响的
危险作业,乙方必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作业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统一
协调作业时间与相关资源配置,严禁擅自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甲方负责将临时电源接到施工
现场配电箱第一断路器的上口;第一断路器的下口出线部分由乙方负责连接及相应的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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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空间作业如出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情况,乙方必须停止施工,待与甲方共同制定、
实施保护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经双方联合验收后方可撤场。
〈八)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
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九)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
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处理,不得随便丢弃、摆放,造成环
境污染,并保证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槽、挖土时,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围挡、遮尘等措
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物品(含化学品)采购类专项条款
乙方应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将供应物品送达至指定位置。
供应物品应有保证物品安全储运、装卸必要的外包装和标识。
供应物品要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Msds(安全使用说明书)、
商检和入关等相关手续。
乙方作业人员应对其所运输、装卸化学药品的危险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防范措施充分了解和掌握并严格执行,同时能正确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故。运输装卸时应符
合安全作业要求。
乙方对供应物品进行搬运时,要按相关的搬运要求采取专运(用)工具和运输设施进行搬
运,确保在搬运中不造成质量、人员等伤害。
四、违约及处理
乙方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均属其企业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其他法律、
法规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和违反上述协议条款规定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各类安全、消
防、交通、治安等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伤亡、设
备、设施等事故以及违章情况,于项目验收后将尾款全额拨付乙方;若项目中发生“三违”
行为或乙方责任事故将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根据违约情节轻重,将按照相应的数额从合同款
中扣除。
五、本协议中条款若与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为
准。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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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中作业人员是指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涉及的全部实施人员。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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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采购任务单
采购任务单
任务单编号:
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任务单下达时间: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序 标的物 采购
号 品牌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增值 增值税 含增值税
税单价 税率 单价
不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含增值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备注:
1.本任务单是基于合同约定条款下达,与合同互为补充形成完整的合同内容。本任务单
中未涉及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以本任务单
标注为准,但不得与合同相冲突,冲突的内容无效。
2.本任务单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甲方盖章、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或乙方盖章确认。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甲方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或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55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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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服务要求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预计使
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
2 采购单位和数量
2.1 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清单:
名称 型号 厂家 单位 数量
北京市阀门总 个
消音止回阀 HC41X-16C.1.6Mpa.DN300
止回阀拆除及安
装服务
3 服务要求
3.1 人员要求
3.1.1应具有至少3人维修服务团队。
3.1.2中标人服务人员,进入采购单位前须佩戴相关劳动保护用品,并主动配合甲方办
理相关作业手续。
3.1.3提供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
同扫描件。
3.2 止回阀维修要求:
执行标准:
GB/T12252-1989 《通用阀门供货要求》
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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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拆装前中标人须根据阀门使用说明书,熟悉阀门结构工作原理,了解阀门的安装
环境和拆装方法,避免盲目拆卸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对周围设备造成损坏。
3.2.2更换及调试要求:
(1)工作内容包括:原设备拆卸、拆卸和安装时间以甲方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2)安装前中标人须与甲方进行协调,包括协调施工时间,开工前须办理的安装手续。
(3)中标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对作业区域提供保护措施。
(4)中标人负责将拆除后的设备堆放在甲方指定位置,旧配件仍归甲方所有,中标人
负责拍照、登记、暂时保管、退库,阀门的出库和退库均由中标方负责。
(5)中标人负责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进行清理和消纳,及时恢复现场。
3.2.3零、部件
(1)止回阀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基础、设备稳固,各部连接螺栓紧固,符合技术要求。
(3)提供配件出厂合格证或相关质量合格证书
(4)防腐完整,符合要求。
3.2.4设备性能
(1)可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3.2.5设备及环境
(1)设备整洁、表面无灰尘、油垢。
(2)无跑、冒、滴、漏。
(3)设备周围环境清洁,无积水、杂物。
3.3 维修报告:
提供维修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3.3.1设备检查情况:
3.3.2维修前后的情况记录;
3.3.3维修时间、施工周期表、设备其他参数性能记录等;
3.3.4维修报告中须附带维修过程的照片。
3.3.5维修报告中要对臭氧系统故障的原因和细节作简要说明并附图,并对检查、维修
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优化建议,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对资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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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料完整。
4 交货期
4.1 维修工期
维修工期为任务单下达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①维修工期:单个止回阀作业2个日历日内完工。
②应急维修:接到应急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
行应急维修服务。
5 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
6 交付要求
6.1 竣工交付要求
① 维修完成后中标人须出具竣工报告,维修报告至符合3.3要求。
② 维修完成后中标人须将替换的设备和配件交付给采购单位,并与接受人员双方签
字确认。
6.2 逾期交付的处理方式
每逾期1个日历日,招标人扣除中标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的2%。
6.3 交付责任
①交付过程中,中标人所属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配件、设备或其他采购单位的物资损
坏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② 中标人须充分知晓疫情期间社会各项管制情况,承诺不受疫情影响,能够按期交
付,因不能按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③配件到货验收合格前,因配件到货延迟或配件不合格导致的不能按时交付、毁损
灭失等风险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④维修服务验收合格前,因非不可抗力或非招标人及所属采购单位原因,中标人未
按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工期完成维修或中标人不能将设备维修恢复正常工况的,招
标人及所属采购单位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
中标人承担。
⑤中标人应对所提供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采购单位的验收不能免除中标人的质
量责任。
7 验收
7.1 维修服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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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验收程序。
分为货物验收与维修验收,维修验收分为2个步骤:初步验收、最终验收。
初步验收:单批次维修任务完成后,中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单批次维修任务完
成后,中标人提出初步验收申请,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维修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功能性
测试;
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连续稳定运行3个日历日,中标人提出最终
验收申请,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功能性测试。
7.1.2验收方法和标准
货物验收,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备件检查,包括型号与合格证、外观、动作功能、
加工细节等,如无问题视为合格。
维修初步验收测试,设备恢复原始工况的或达到维修工况目标的,视为初步验收合
格。
维修最终验收测试,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功能性测试之
日起,设备连续稳定运行3个日历日无故障,且设备性能稳定运行在维修工况目标。维
修更换止回阀时,再次检查整阀完整性。维修安装后阀门应开闭顺畅,无卡滞无异响,
进行压力试验,阀门密封泄漏在正常范围内(满足GB/T 13927-2008试验的规定)。
中标人提供含图片的维修报告等资料,维修报告中要对止回阀断裂情况与断裂发生的细
节原理作简要说明井做统计,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对资料,确保资料完整,视为最终
验收合格。
7.1.3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给予中标人配件10个日历日、维修7个日历日整改,整改
期内完成整改的视为验收通过;整改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每超出1个日历日扣除本
项目合同2%的质量保证金;整改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 技术服务
8.1 中标人维修设备须遵循相关国家设备维修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8.2 中标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在设备安装地对招标单位的运行人员,进行止回阀使
用与常见故障识别排除方法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设备常见故障识别和日常维护方法。
9 质保期服务要求
9.1 质保期
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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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质保服务要求
① 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 24小时故障免费快速应急响应服务。即发生可能与
配件有关的问题,提供2小时的专业维修人员的电话故障排除快速响应服务:
电话故障排除快速响应无法解决问题的,24小时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到
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② 不能按约定完成质保服务要求的,每发生1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的20%;累计出
现5次,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同时招标人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
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 保密
① 实施前,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相应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
② 工作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对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企业工作区域、设备、
任何物品、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拍照、以任何形式带走任何非中标人资料或材料。
③ 工作期间及工作结束后,中标人均对本项目的内容及因完成本项目知晓的招标人的
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知识产权和相关业务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
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第三方。“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以口头、书面、
电子或其他形式向中标人披露的任何与项目相关或不相关的招标人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调研、产品等、服务、市场、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发明、工艺、计划、图
纸、设计、营销、技术、业务或系统、财务、客户资料、规范/规格、目标/源代码、
应用、尚未公开的商标、商号及其他秘密,以及任何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不论本条款所列各项招标人已经或可能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已经或
正在登记注册、或受到其他形式的公开保护,也不论本条款所列各项是否经过招标
人的书面确认。中标人或其工作服务人员违反本条款约定,透露或泄露的,中标人
应向招标人赔偿因中标人或其工作服务人员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1 安全责任
① 中标人应服从采购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中标人对本项目的维修作业以及参与
该作业内容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维修前依据招标人要求签署安全协议,办理开
工安全手续;
② 中标人要做好本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为本方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劳
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器具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本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③ 中标人因配件或维修质量问题对招标人或第三方产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中
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61


④ 中标人及其雇佣车辆进入厂区内,严格遵守水厂内部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遵守
厂内限速要求,按照指定路线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卸货地点。卸货和维修过程中,如
需租用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由中标方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租赁和现场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等安全事件,所有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⑤ 中标人须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本项目区作业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
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⑥ 中标人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采购单位所属区域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
班;
12 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配件享有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权诉讼。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负责交涉井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
用。
采购量风险提示:由于招标人的预估量是依据年度计划,实际采购量可能因实际生产情
况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投标人已经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且承诺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招标
人提高价格,放弃对招标人的追偿,招标人对实际采购量变化不承担责任。
62


第三卷
6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4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63


目录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格式)
六、分项报价表(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66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不含增值税投标报价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且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67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68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清晰
可认,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69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
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该授权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除非授权人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
清晰可认,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清晰可认,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0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电汇、网上银行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
“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
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
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
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71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格式)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72


六、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4年膜池产水止回阀更换配件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4 ZC-5271-000077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不含增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增值 值税总 税率 含税 含税
税单价 单价 总价 备注

北京市阀门总厂
l 消音止回阀 HC41X-16C l 个
1.6Mpa DN300
2 止回阀拆除及安装服务 1 个
不含增值税报价总计 人民币 元(小写)
人民币 元(大写)
含增值税报价总计 人民币 元(小写)
人民币 元(大写)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 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全部价格,投标人不能额外向招标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六、分项报价表(格式)”中的投标报价以投标人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
73


七、资格审查资料
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74


(一)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⑦⑦)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1)当前主要业务情况:
2)近3年实施过相同复杂程度项目的情况: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5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76


(三)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且已在税务登记机关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登记的,仅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在税务登记机关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7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2年,2个年度: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
号)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8


(五)业绩情况(格式)
说明: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款规定的业
绩要求及第三章2.2.4(1)商务部分要求的业绩内容。
“近年完成的项目业绩情况表”、“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必须同时提供每份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范围、标的物数量、合同价格、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能证明合同合法有效的内容)和以下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①合同中与本项目相关标的物的结算发票记账联扫描件,业绩认可的金额以该结算发票
的合计金额为准;
②或,同时出具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格式)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
价款页、合同支付条款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认可的金额以合同价款页金额为准:
不按上述要求二种方式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业绩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结算发票记账联上所有信息必须清晰、可辩,并能够在“国家税务总局全
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真伪;由于发票信息不齐全、内容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的,同时投标人也不能提供原始发票原件的,
该发票对应的业绩内容,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79


(五-1)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80


(五-2)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备注
8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用户证明,必须按“业绩用户证明(格式)”开具。按以下“业绩用户证明”
的格式填写但内容不完整的,或未按以下“业绩用户证明”的格式填写的,评审时该业绩用户
证明无效。)
业绩用户证明(格式)
(合同买方名称)和(投标人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
同编号)。本合同标的物内容为: 数量为: 合同金额为:
元。
该合同于 年月日开始实际履行,截止目前,已履行完毕(履行完毕时间:_年月
日)/正在履行,至开具本证明之日,实际完成合同数量 实际完成金额 元。
合同期间 (有\无)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是:
(有\无)违约情况,如有,违约情况是:
合同期间
特此证明,我方证明上述事项真实有效,如信息不实,我方承诺招标人可公示并5年内
不得参与招标人及其参股、控股公司的一切采购活动。
合同买方联系人: 联系人所在部门:
联系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
合同买方联系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
描件清晰可认,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合同买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2


(六)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83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4


八、投标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5


九、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供技术支持材料。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6


十、相关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计划
(一)维修服务方案
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维修服务方案:进度安排、服务团队、配件质量保证等方面:
2.安全措施;
3.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备注
作业类别 准操项目
此表至少后附以下内容:
1. 本项目维修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7


(二)相关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计划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8


十一、其他资料
(一)无下列违法行为、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等情况承诺书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无下列违法行为、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等情况;
1.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
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3.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任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
内的:
4.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在履行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单位的合同中,有因拖
欠工人工资或拖欠供应商的货款等原因,而导致其工人或供应商到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单位
反映情况或聚众上访的,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单位协调后,仍拒付工人工资或供应商欠款
的;
5.依法应当被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9


(二)没有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及诉讼情况证明(格式)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包括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2.我公司(包括联合体各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倒算) 有/没有诉讼或仲裁:
没有。
有,具体如下:
①诉讼或仲裁列表
案件结果
序号 发生时间 案件名称 案由 起诉方/被诉方 (胜诉/败诉/未完结)
②败诉的判决或裁定结果证明(完整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诉讼事宜并附判决或裁
定结果证明。
我公司所做上述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招标人可无条件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
及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特此承诺。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出具方及联合体牵头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及联合体牵头方: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0


(三)无条件接受违法违规行为公示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编号:
)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我公司有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向招标
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他入名义投标、提供虚假用户证明(客户满意度证
明文件)等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及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发票等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五年内不能参加招标人及其
所属单位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我公司列入黑名单,同时同意在招标人的网站
(http://cg.bdc.cn)予以公示。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1


(四)关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且我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一览表”中的含增值税价格为基于中标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报
价。
如若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绝不虚开、
代开。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2


(五) 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格式)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全称)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标准全称)
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帐号
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行号(12位)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地(至少到地级市)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提示:请投标人认真填写以上信息,本项目合同签订完后,我公司将按照以上账户信息
退还贵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如由于贵公司提供的上述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
法按时退还或退还账户错误,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3


(六)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声明(格式)
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对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享有知识产权,不会对第三方产生侵
权,并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货物或服务或者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
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94


(七)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不含税投标报价 工期 备注
(人民币:元)
2
备注:1.上述报价不含税费的总价;2.价格数值应使用千位分隔符号,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有效数宇,且以显示值为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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