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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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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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治水提质宣传工作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财政预算限额(元)
600000
项目背景
为推进构建我区优质的水务生态环境体系,进一步加大关于河长制、治水提质、正本清源、水土保持、扬尘降噪为主题的专项宣传力度,培养居民良好的水务生态环境文明价值观,推动治水提质环境建设公众参与,我局拟在全区各个街道共选取12个社区及8所中小学校开展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现对该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5)……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需求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日内。
2. 服务地点:福田区
3. 付款方式:
□供参考
1) 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 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采购人自拟: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款项。
2.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自定: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否则选用“标准”模板。
5. 其他:
其他要求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附件
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采购申报书.doc
治水提质宣传工作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计划立项批文号
无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财政预算限额(元)
600000
项目背景
为推进构建我区优质的水务生态环境体系,进一步加大关于河长制、治水提质、正本清源、水土保持、扬尘降噪为主题的专项宣传力度,培养居民良好的水务生态环境文明价值观,推动治水提质环境建设公众参与,我局拟在全区各个街道共选取12个社区及8所中小学校开展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现对该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5)……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
需求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
1 | 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 | 2018年9月-11月 | 60万 |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
1 | 项目概况(必选) |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拟在全区各个街道共选取12个社区及8所中小学校开展河长制、治水提质、正本清源、水土保持、扬尘降噪五大主题专项宣传活动。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1. 投标人负责草拟活动方案,于8个社区同时开展河长制和治水提质两大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至少有一个社区需策划执行一场文艺演出活动(不少于8个节目),用于活跃气氛,吸引关注。 2. 投标人负责草拟活动方案,于4个社区同时开展正本清源、水土保持、扬尘降噪三大主题宣传活动。 3. 投标人负责草拟活动方案,于8所中小学同时开展正本清源、水土保持两大主题宣传活动。 4. 设计制作河长制和治水提质两大主题宣传活动折页各3200份,扬尘降噪主题宣传活动折页1600份,正本清源、水土保持两大主题宣传活动折页各5200份。 5. 设计制作河长制和治水提质、扬尘降噪正本清源、水土保持共五大主题宣传活动海报各5000份。 6. 设计制作水务宣传主题笔记本共21200本。规格大小:A5,内页常规,封面根据我局要求进行设计,材质PU。 7. 投标人负责与辖区参与活动的学校、社区进行对接、沟通、协调。负责活动现场踩点;负责活动当日的现场背景板、帐篷区搭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活动现场宣传物料的运输和分发,垃圾清扫清运等工作。 8. 投标人需在纸质媒体平台宣传报导关于此次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的有关内容。 9. 在活动期间进行媒体推广预热,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提高活动影响力。 | ||||
3 | 人员要求 | (1)人数:投标单位需具备专业、丰富的文化宣传活动执行经验、活动策划和执行团队。要求安排项目总负责人1名,执行人员不少于8名。 (2)人员素质: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需大专以上学历,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从业时间均不少于2年,福田区辖区范围内政府事业单位宣传工作项目经验不少于3项;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2018年 9月--11月 | ||||
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无 | ||||
6 | 成果要求(可选) |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项目招标服务要求开展宣传工作,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供活动总结。 | ||||
7 |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 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等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特别要求 | ■无□有 |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要求: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 90日内。
2. 服务地点:福田区
3. 付款方式:
□供参考
1) 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 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采购人自拟: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款项。
2.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
4. 关于验收
■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自定:
指引: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否则选用“标准”模板。
5. 其他: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评标信息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服务 | 价格 |
20分 | 50分 | 30分 |
评分项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30 | ||||||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 |||||||
二、服务部分 | 5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评审项目二选一) | 服务响应客观 评分(可选) | 重要服务要求 | ≤4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注有▲的服务参数为重要服务要求。 指引:扣分范围:按照重要服务参数评分分值除以重点服务要求条款数量平均分配分值。 | ||||||
一般服务要求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审标准:每1项负偏离,扣 分; 指引:扣分范围:一般服务要求评分每条扣分分值不得超过重要服务要求的扣分分值的50%。 | ||||||
备注: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指引:重要服务要求的分值不应超过本项评分总分的40%; | |||||||
服务方案(可选) | 项目服务方案(必选) | 10-15 | □不选 | 0分 | |||
□选15分 | 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15 分; 第二名的,得 10 分; 第三名的,得 5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1 分。 指引:排名分档应依据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数量设置,即推荐n名供应商时,排名分档数量应不少于n+1。下同。 | ||||||
质量保障措施(必选) | 2-5 | □不选 | 0分 | ||||
□选5分 | 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必选) | 2-5 | □不选 | 0分 | ||||
□选5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5分; 第二名的,得 2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 ||||||
提供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可选) | 2-5 | □不选 | 0分 | ||||
□选3分 |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3 分; 第二名的,得 2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 ||||||
备注:如服务要求中,将设备情况设备不可偏离要求,则本项不需选择 | |||||||
管理制度(必选) | 2-5 | □不选 | 0分 | ||||
□选5分 | 对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进行评审 评委根据供应商情况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5分; 第二名的,得 3 分; 第三名的,得 1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0.5 分。 | ||||||
指引: 1、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2、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要求中,已逐条列明招标服务要求的,建议采购人按照具体评审的内容逐条设置方案评审标准,以保证需求跟评审内容的逐个对应、保证评审项目更具针对性。 | |||||||
2 |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 ≤10 | ■不选 | 0分 | |||
□选 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现场答辩或者讲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 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3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可选) | ≤10 | □不选 | 0分 | |||
□选 10分 | 评审标准 方法一:客观打分法 1、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1)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2)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1) 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 从业时间: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得2分。 (3) 项目经验:每参加过一项党政机关宣传工作项目业绩的,得1 分;以此类推,最高得3分。(业绩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3、项目团队成员: (1) 从业时间: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得1分; (2) 项目经验:每参加过一项党政机关宣传工作项目业绩的,得 1 分;以此类推。最高得3分。 (1)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方法二:横向比较法 1、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1) 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2) 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2、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人数、职称、从业经验及素质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第一名的,得 分; 第二名的,得 分; 第三名的,得 分; 第四名及以后的,得分。 证明文件: 1) 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须提供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 须提供人员的业绩合同(需要体现业绩类型、时间、种类以及服务人员名称)原件扫描件,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扫描件。 4)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指引:第一名至第三名之间应为等差分值。 | ||||||
4 | 本地化服务(可选) | ≤3分 | □不选 | 0分 | |||
□选2 分 | 供应商注册地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满分;承诺在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的,得本项满分的50%,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 ||||||
5 | 报价合理性 | ≤5分 | □不选 | 0分 | |||
□选5 分 | 依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人员要求及市场价格,考察投标人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得分: 评分标准: 评价为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100%; 评价为较为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60%; 评价为基本合理的,得本项满足的30%; 评价为不合理的,得0分; 备注:评价为不合理的,评委会须写明判断理由。 | ||||||
指引:特别项目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评分项目,必须提供书面说明。 | |||||||
三、商务部分 | 2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有效业绩 (可选) | ≤10 | □不选 | 0分 | |||
□选8分 | 1.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2 分;以此类推,最高分得8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 同类业绩指:党政机关宣传工作项目 2) 业绩内容为:宣传工作项目 3) 业绩金额为:10万-60万 4) 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指引:编制“同类业绩”时必须与项目相符,其中“业绩内容”不能限制甲方类别,“业绩金额”限制应依据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置,不得超出本次项目采购预算设置业绩金额要求。 | ||||||
2 | 履约评价 (可选) | ≤5 | □不选 | 0分 | |||
□选2分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能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或者合格的,每份评价书得1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 2 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依法经营 | 诚信评审(必选) | -- | 5分 | 1. 评审标准 依据深财购[2013]27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诚信进行评审: 1) 供应商不存在不诚信情况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9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诚信得分5分。 2) 供应商存在不诚信情况或未提供证明文件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3) 承诺函格式必须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良好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 ||
社保情况(可选) | ≤3 | □不选 | 0分 | ||||
□选1分 | 1. 评审标准 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1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8年4月至6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纳税情况(可选) | ≤2 | □不选 | 0分 | ||||
□选1分 | 1. 评审标准: 提供情况打分 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且缴费情况正常的,得 1 分;否则,得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1年(具体是指2018年4月至6月)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 ≤5 | ■不选 | 0分 | |||
□选分 | 1. 评审标准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明文件得 分,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 分。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2. 证明文件: (1)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指引:相关证书作为资质要求的,不可再参与商务打分。必须列明相关奖励、奖项、资质、资格的颁发部门及 1) 有效时间: 2) 名称: 3) 颁发部门: 4) 有效时间: | ||||||
指引:“方法一公式评分”的优点是可以拉开供应商之间的分差。“方法二排队评分”的优点是突出前三名的优势。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 |||||||
5 | 社会 责任 (3分) (必选) | 公益慈善 | 1 | 1. 评审标准: 供应商近3年(具体是指2015年6月至2018 年6月)具备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中具备见义勇为荣誉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证明文件: 须提供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或在职员工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1*年*月至*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小微企业 | 2 | 1. 评审标准: (1) 属于小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1.6分,属于微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加2分。 (2)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既有小型企业又有微型企业的且只有小微型企业的加1.8分。 备注说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提供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仍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小型企业制造的服务仍视为微型企业。 2. 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
附件
2018年治水提质宣传工作项目采购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