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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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计划
- 招标公告
- 澄清/答疑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告
- 其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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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流程暂无信息 -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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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5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基础【2021】402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资金+省政府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AZ00261/GN2023-01-869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AAZ00261/GN2023-01-8691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2.6 建设规模:
2.6.1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项目依托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设空地轨一体化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总建筑面积约33.06万平方米,包括:
(1)新建17.52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GTC),配建5.4万平方米的陆侧配套用房(其中GTC上盖工程2.4万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3万平方米);
(2)交通中心下方2.5万平方米的合肥新桥机场综合交通中心(GTC)同期实施的S1线明挖土建工程和7.64万平方米的合肥经新桥机场至六安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
2.6.2 信息中心工程包括三类重要功能用房:数据中心,功能中心和业务办公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工程总体建筑呈U型组合布局,地上五~六层,地下一层。
2.7 合同估算价:2167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地点:项目现场业主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指定地点。
2.9 交货及安装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区域(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区域、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区域、信息中心工程区域)的深化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6 个月内完成该批次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行政许可证明。
2.10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数量共计57台,其中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垂直电梯17台、自动扶梯21台,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垂直电梯13台,信息中心工程垂直电梯6台。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质量标准:合格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的制造商,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许可证明细表中自动扶梯的“许可参数”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如不能体现“许可参数”或等级的,须提供满足以上“许可参数”或等级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或者另附换发新证前的老证予以体现)。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B级,且制造许可证中提升高度最大值不小于13.32m。)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自动扶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不少于39部的公共交通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两项采购内容)。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本招标文件业绩中的“公共交通”仅包括航站楼、火车站、高铁站、轨道交通或国内客运交通枢纽(该枢纽至少整合了航空、火车、高铁、轨道交通任意两项交通类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156036588。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随机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156036588、0551-65199503、1733312568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电 话:0551-66223530、 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912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25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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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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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01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AZ00261/GN2023-01-8691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一、商务文件部分
1.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由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已经临近春节假期,并且本项目又为大型基建项目,梯台量大,涉及到的梯种类型较多,配套工程复杂,询价量大,各个投标人价格申请以及投标报批流程时间较长,故为了能给各投标人预留更多的时间进行投标准备以保证招标顺利进行,建议开标时间延迟。
回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3月18日10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P.1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电梯安装属于简易劳务分包,可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开具设备税率为13%、安装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请明确是否认可?
回复:设备费税率为 13%,安装费税率可以为 9%也可以参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对符合税法的安装服务可采用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 11 号)第四条)。
3.请问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以及信息中心工程分别什么时候正式运营?
回复: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息中心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针对“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中标人应当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如是第三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应由第三方负责,此情况下,中标人无法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建议修改成“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中标人应该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回复:本项不调整,投标须知前附表10.12第(3)条已对相关内容明确。
5.扶梯与垂直电梯不同,无内部装饰,建议取消扶梯的装饰设计方案。
回复:不同意取消。
6.本项目预算为2167万,由于本项目电梯数量较多,配套工程复杂,而且质保期4年质保成本较高,预算价能否调整为3000万?
回复:最高投标限价不变。
7.如投标人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为同一公司生产,但是直梯与扶梯步道的商标不一致,是否可以认可为同一品牌?
回复:不可以。
8.在开立履约保函时,合同并没有签订,“ 就前述项目签订《 》”是否可以改成“就前述项目即将签订《 》”
回复:本项不调整,招标文件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已明确“将根据招标文件与(以下简称“受益人”)就前述项目签订《 》......”。
9.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后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疑问:两处规定的质保期不一致,请确认按哪个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合同专用条款已对所述问题作出明确。
10.18.15.1 卖方应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因发生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由买方享有,如果保险公司向卖方支付,支付后卖方应立即转交买方;如果因卖方未投保,在安装工程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包括买方、卖方及任何第三方企业的员工或者个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买方受损的,或依法支付相应费用后未能得到足额赔偿或补偿的,则买方所有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疑问:买方是否购买了工程一切险?由意外事故引起的电梯设备损失赔偿金是否可以由卖方享有,由卖方提供新设备或修复电梯、支付赔偿?如果由买方享有,买方是否会将此部分赔偿金用于修复电梯和支付赔偿?
回复:本项不调整,合同条款已明确。
11.因机场、城市地铁项目设备台量大,多数项目会按照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类型不同分别设置标段且分别签订合同。故请明确同时提供某一相同项目的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合同(两份合同),且设备总台量不少于39台,能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如果投标人同时中标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且合同分开签订,可以将两个合同视为 1 个合同评审。
12.本项目因工程量大,整体施工建造周期长,且在施工过程中会有部分设备作为临时用梯使用。因此会有部分设备在投入使用到进入质保期之间存在较长时间的“空档期”。故本处所述“质保期自正式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条件显然不合理。故建议此处修改为:“免费质保期为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
回复:本项不调整,投标须知前附表10.11已对相关内容明确。
13.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投标须知对履约保证金的比例要求不一致,请明确具体以哪个要求为准
回复: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4.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中要求必须同时具有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设备。此处要求的3 台的电梯检验合格报告是否指需同时包含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一共3台?
回复:每个业绩提供不少于 3 台的电梯检验合格报告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影印件,需同时包含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一共不少于3台。
15.请明确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重复使用,重复参与评分?
回复:可以重复使用。
16.问如未完全按照此处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会废标或影响评分?
此处要求的技术文件评审方案最多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商务文件评审方案部分?由于招标要求的技术方案内容较多,且要求的字号较大,为了能更好的响应招标要求,建议放开页数限制。
回复:本项不调整。编制的技术文件评审方案最多不超过50页不包含商务文件评审部分内容。
17.在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章节中,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数量为0个。请明确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六)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以及《项目经理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章节可以不需要提供?
回复:不需要提供。
18.项目经理/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要求为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一级建造师可做为满足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要求?
回复:不满足。
19.本项目付款方式3%质保金可采用保函,如采用保函,该3%款项是否为各工程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最终验收完成、全部资料移交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这个节点支付?请进一步明确。
回复: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可以用银行保函替换质保金,但必须是银行开具的不可撤 销的、见索即付的、担保期限至少应覆盖至质量保证期满后六个月止的银行保函。具体详见合同。
20.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32页,6.2.4.3 卖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备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合同设备制造及安装的资质。因该证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请进一步澄清。
回复:招标公告中已明确,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合同专用条款6.2.4.3 调整为“卖方应具备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合同设备制造及安装的资质,....”。
21.招标文件未明确该项目的具体工期计划及节点要求,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回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 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区域(综合交通中心及上盖工程区域、旅客过夜用房工程区域、信息中心工程区域)的深化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6 个月内完成该批次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等行政许可证明。
22.投标人投标的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投标人所有,招标人或业主只享有使用权,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均由投标制造商澄清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或业主无关,请予以进一明确。
回复:本项不调整,合同条款已明确。
2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规模及匹配情况评审,具有轨道公共交通项目(地铁或机场)签约金额及电扶梯台数均超过本次招标项目的,是否可以评审为优?请予以明确。
回复: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24.本项目拟定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回复:不可以。
25.招标文件在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中提及具有单个合同电梯供货及安装数量不少于39部的公共交通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此39台是否指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的总和数量不少于39台?
回复:单个合同电梯(业绩合同须同时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两项采购内容)供货及安装数量不少于39部。
26.3%质保金用银行保函替换时,付款节点是否理解为项目安装调试完成,且取得特种设备检测机 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电梯使 用登记证书等行政许可证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以下所述单据且证实完整无误后三十(30)天内支付至合同电梯总价的 88%?还是项目移交完成、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电梯总价的93%?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回复: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第3.2条及相关条款。
27.招标文件第69页技术评审(垂直电梯),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对控制柜、曳引机、门机(或门锁)从技术、性能方面是否先进、是否优于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进行评审。
问:本次招标垂直电梯涉及类型乘客电梯和货运电梯,该评分标准是否仅针对乘客电梯?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回复:评审包含所有垂直电梯。
28.招标文件第69页技术评审企业综合实力,依据所投电梯厂家的企业实力、所投电梯设备的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问:此处的所投电梯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是否指制造电梯和自动扶梯设备的先进性?请予以明确。
回复:所投电梯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指本项目买卖合同标的的技术先进性。
29.招标文件第73页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问:属于同一集团的几家企业,凡是非同一独立法人的企业(电梯和自动扶梯制造商),此种情况,是否不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请予以进一步明确。
回复: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应不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30.针对本项目项目经理,考虑到项目所在地、工作内容、对接人员的便捷性,投标人拟派任已中标的合肥新桥机场航站楼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经理是否可行?
回复:可以。
31.针对本项目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请明确完全不影响本项目工作实施及考勤要求的情况下,我司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地区有担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是否可行?
回复:可以。
32.招标文件P15页要求投标报价含年检费,由于本项目质保期为4年,请问年检次数是否为含首检在内总计4次?
回复:本项目质保期内,包括年检费在内的所有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技术文件部分
详见补疑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 标 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3月1日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补疑附件.rar 20240301164439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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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19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AZ00261/GN2023-01-869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开标日期:2024年3月18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汉字笔画排序):
定标候选人名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古城中路88号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贰万贰仟伍佰捌拾捌元整(¥16122588元)
投标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捌万零捌佰伍拾柒元伍角肆分(¥17880857.54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 62层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玖万玖仟壹佰伍拾柒元壹角肆分(¥16899157.14元)
投标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肆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18549520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顺路 555 号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伍万零玖佰壹拾伍元零角叁分(¥16150915.03元)
投标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捌万元整(¥17980000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811 号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贰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捌角伍分(¥16524318.85元)
投标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万叁仟肆佰玖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71号
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陆万元整(¥16960000元)
投标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万伍仟捌佰元整(¥18905800元)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51-63777951
招标代理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156036588、17333125682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 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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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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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29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含轨道引入)及配套工程和信息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2024DFAAZ00261/GN2023-01-8691)项目评标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不含税价):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贰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捌角伍分(¥16524318.85元)
中标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万叁仟肆佰玖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琪、倪友、张鹏、汤道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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