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4年上海百事便利门店走访理货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2024年上海百事便利门店走访理货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注:具体的内容需详见招标附件,若无法获取招标附件,可发送邮件至liujinghua@pepsi-sh.com联系获取。




一、招标说明

1、标的物:

2024年上海百事便利门店走访理货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范围:上海(含崇明岛区域)便利渠道集团客户及其所属门店,包含但不限于全家、罗森、喜士多、7-eleven、便利蜂、快客、良友、好德可的、逸刻、美宜佳等集团客户及其所属门店中百事产品及竞品情况。

3、服务内容:

3.1 每轮走访理货周期须提供便利系统门店百事产品SKU数量、主货架排面、第二陈列和冰箱陈列走访理货数据服务。

3.2 每轮走访理货周期须提供便利系统指定门店(包含但不限于全家、罗森、喜士多、7-eleven、便利蜂、快客、良友、好德可的、逸刻、美宜佳等集团客户及其所属门店等)百事产品SKU数量、主货架排面、第二陈列和冰箱陈列走访理货数据服务。

3.3 每季度提供便利系统门店竞品产品SKU数量、主货架排面、第二陈列和冰箱陈列数据服务。

3.4 执行并优化店内陈列,扩大百事产品陈列排面,优化百事产品陈列位置,促进店内产品的流动。

3.5 执行并优化百事产品促销活动执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促销、买赠促销及第二件折扣促销等。

3.6 执行并优化百事产品陈列促销活动执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整层陈列、橱窗贴、地贴、广告宣传牌及包店等

3.7 执行并优化百事产品售卖价格牌执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价格牌维护及促销价格牌维护。

3.8 执行并优化百事产品在门店缺货补货执行服务,须提供缺货产品订单给予门店。

3.9 执行并提升百事产品新品铺货执行及数据服务。

3.10 每日提供本周走访理货门店工作进度明细及集成报表服务。

3.11 执行并反馈便利各系统促销档期执行情况及数据服务,即档期执行日起三天执行情况反馈和档期内整体执行情况反馈。

3.12 每轮走访理货周期完成后第二个自然日提供上周完整数据明细和集成数据报表服务。

3.13 本项目每个走访理货周期的走访理货客户为招标方指定。

3.14 招标方有权根据每月服务质量评分结果调整投标方走访理货区域

3.15 投标方需全权负责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管理工作。



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要求:

4.1 投标方需向招标方交纳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月25日12:00之前交纳,以转账形式提供,汇款内容必须注明“2024年上海百事便利门店走访理货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4.3 没有按第4.1 条和4.2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4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5 落选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一个月内按投标方缴款账户原路径无息退还。

4.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3)投标单位提交虚假资质证明或业绩证明的。

(4)经招标方查实存在串标、围标行为等的。

(5)本招标说明书中“二、投标须知及注意和禁止事项”中的相关具体规定。



4.7 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的48小时内向招标方追加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合计履约保证金共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款方式:转账,中标方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依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4.8 如果中标方未履行4.7条之规定,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9 招标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288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开发行

账 号:31001602408056000557






5、投标公司专业要求

5.1 投标方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2 投标方公司具有从事标的相应业务经营范围、服务资质和能力。

5.3 投标方公司有标的相应的市场服务业务。

5.4 投标方公司具备承接标的需要的人员和服务经验。

5.5 投标方公司承接标的需要的人员须为公司直属员工(招标方有权检查人员情况)。

5.6 目前有食品类快销品检查业务优先。







6、付款方式

当月费用于次月结算,付款周期为票到90天。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上月检查结果并复核,对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考核验收确认,服务费经双方确认后由中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将在收到发票后9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方付款。

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8、招标日程安排

截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12:00前

公布时间:以招标方公布为准。

9、项目答疑:王左鹏 15001865544

10、投标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

10.1投标文件:此份项目招标说明书(盖骑缝章);

招标要求的所有附件(详见“三、招标附件”具体内容)。

10.2资质文件

新版三证合一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如法定代表人即为此项目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即为此项目负责人,则无需重复提供);

公司近3年业绩情况(尤其是与此次招标项目相关的业务经验);

上一年度企业年报、完税证明(税务/工商均可);

其他要求的有效证件。

以上10.1投标文件与10.2资质文件要求的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后装入文件封套内,封口并加盖公司印鉴。

11、投标文件提交

11.1投标文件以快递或面递的形式于2024年1月25日12:00前 送达

11.2快递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70号徐汇万科1期B座李锦记大厦6楼 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接收人:刘静华(女士)

邮编:200235 电话:(021)64318316*6036

标文件作为合同签署之有效附件,并作为合同之一部分。投标文件装入文件封套内,封口并加盖公司公章。快递信封外表明“ 2024年上海百事便利门店走访理货服务外包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公司名称。



12、签署合同及履约

12.1 本项目的实施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招标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壹年零拾个月(期限为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中标后未签订正式合同前,以本招标说明书为准。

12.2 合同一旦签订,中标方需积极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执行,若实际履约情况长期无法达到招标方要求(具体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检查结果管理和质量控制、项目验收、违约与责任、用工管理等合同相关考核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视服务情况考虑启动备选供应商接替中标方或与中标方进行业务划分共同开展项目的调整。

13、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确保其在投标及后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收到的招标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招标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方、与本次招投标事宜无关的人员等)披露。中标方需与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书。

14、投标有效期

合同正式签订前,自招标方正式发布招标通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特殊情况下(包含不可抗力因素),招标方与投标方可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注意事项及投标禁止事项



1. 投标注意事项及投标禁止事项

1.1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废标,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未能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接收人的(快递配送延误客观影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不清晰难以辨认。

(3)投标文件未照规定填写或涂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4)未对以下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投标报价;

* 税率;

(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

(6)所有投标价格或评标价远远高于招标方的期望价,导致招标方无法支付;或远低于市场行情价。

(7)未按招标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

(8)联合投标。

(9)部分报价或未按要求报价。



1.2 投标禁止事项

禁止投标方有下列任一情形:

(1)开标后,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方提交虚假资质证明或业绩证明的。

(3)擅自伪造、编造投标书及相关文件。

(4)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编造证件参加投标者;容许他人借用本人名义 或证件参加投标者亦同。

(5)招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陪标情况;

(6)恶意低价竞争,议标时提出加价、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的。

(7)投标方未对招标内容充分理解核实、未按招标内容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投标后投标方提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列示的要求项的情况(如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要求、人员要求等)。

(8)除招标方统一调整招标内容以外,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提出增加或变更投标信息的。

(9)投标方直接或间接地提议给予、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方或其他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作出某一行为或决定,或采取某一程序谋取中标。达到一定金额的招标方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10)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11)未中标供应商干扰中标供应商与上海百事公司的合作,经查明属实者。

(12)有重大财务方面或刑事问题,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处理者进行投标的。

(13)经向法院申请重整或宣告破产程序中之投标方投标的。

(14)违反招标方保密要求的。

(15)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擅自转包的。

(16)其它损害招标方利益的投标行为。

经核实有上述任一投标禁止事项者,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异议或申辩的权利,取消投标方投标与中标资格,没收已收取的保证金,若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将依法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情节严重者招标方将停止与投标方任何交易或拒绝往来;构成犯罪的,招标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附件





1、附件1:投标方情况调查表

2、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附件3:服务费用报价



4、附件4:投标承诺书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