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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NCC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NCC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23-WB-DC-01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蓄电池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的维保范围包括正线25个车站、北段延伸线4个车站、南段延伸线1个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及控制中心的通信系统、信号系统、BAS系统、站台门电源系统、EPS系统、集中应急照明电源系统、AFC系统(含安检)、直流微网配电系统所属的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的维保工作;红庄站新增7号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等所属的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的维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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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WB-DC-02标
苏州轨道交通6号线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的维保范围包括全线31个车站和车辆段停车场(投标人负责运营二分公司所管辖的系统、设备,具体以招标人接口文件为准)及控制中心的EPS系统、集中应急照明电源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AFC系统(含安检)、站台门系统所属的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的维保工作。
苏州轨道交通8号线蓄电池及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的维保范围包括全线29个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及控制中心的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AFC系统(含安检)、EPS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系统(含区间)、站台门系统所属的蓄电池及在线监测系统的维保工作。
NCC系统蓄电池及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的维保范围包括黄天荡控制中心线网通信UPS电源、高频开关电源、线网门禁授权系统、线网智能客服系统、胥口车辆段AFC模拟测试中心、广济南控制中心通信UPS电源所属的蓄电池及在线监测系统的维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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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2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合同履行期限:2023-WB-DC-01标:2024年7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2023-WB-DC-02标:2023年12月16日至2031年2月15日
(具体节点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电力或通信或金融或轨道交通行业内蓄电池相关维保或供货或安装项目经验,且单个合同蓄电池数量不少于300节(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
3.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交 纳 账 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3006048003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阊支行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4.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潜在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 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提疑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明确事项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400-998-0000。
(5)本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每标段按排名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最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优先推荐其报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次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1910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zhaobiaobu@sz-mtr.com
邮政编码:215004
9、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1
2023-WB-DC-01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NCC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2023-WB-DC-01标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户:[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478077185066)]
2
2023-WB-DC-02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NCC蓄电池及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委外维保项目2023-WB-DC-02标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户:[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47937718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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