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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依兰林场)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依兰林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113G24042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依兰林场)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林草批复(2024)1号和《关于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2号及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授权委托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统筹资金。招标人为依兰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依兰县红旗林场、四块石林场、烟筒山林场、大顶山林场、先锋林场、对青山林场、二道河林场、东风林场、珠山林场。
2.2建设规模:依兰林场建设防火道路150.17公里,其中,新建防火道路120.00公里,改造防火道路30.17公里,涵洞145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自2024年06月0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施工期153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规范》(DB51/T 3030-2023),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里程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
A1
150.17公里
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约557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3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其中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其中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参加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单位,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14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8时3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192897
招 标 人:依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依兰县中央大街东段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ljzh_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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