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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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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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万吨高性能钢构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许水桥 | 湖州新奥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为扩展产品种类,企业拟租用湖州新奥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m2,实施年产1万吨高性能钢构件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许水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购置抛丸机、伸缩式移动喷房等设备进行生产,设计年产量为年产1万吨高性能钢构件。预计达产收入120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精密粉尘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金属粉尘: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龙门焊烟尘:经自动焊剂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涂料废气:涂料废气分别经2套过滤棉+过滤纸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湖州南浔城投石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时关闭车间隔声门窗。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 焊渣、废焊料、废钢丸、废边角料以及金属屑、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以及废滤筒: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 含切削液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