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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303G2409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自贸投资〔2024〕1号、绥自贸投资〔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居民自筹。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3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37万平方米,共改造17个小区更换屋面28805平方米、外墙保温19027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及修复97874平方米、楼道粉刷58个单元、单元门更换89樘、单元窗更换231樘、安装声控灯31个、阳台保温900平方米、缓台修补93平方米及完善17个小区监控设施和线缆整理等,给水井40个、给水主管道945米、给水立管1782米、污水井70个、化粪池11个、排水管网1308米、硬化地面18317平方米、排水沟改造165米、排水沟地面61平方米、台阶修复228平方米、围墙护栏及挡墙修复112米、更换栅栏35米、更换水落管210米、更换大门2座;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成果文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3-5761812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25层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thzs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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